姓名:张辉
职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领导分工
负责政法、社会治安、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交通安全、地质灾害、网格化管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司法、综合治理,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司法所、派出所,联系政协工作,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有领导责任,与邓永海同志互为“AB”岗。
张辉,男,汉族,1983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2012年0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绥阳县坪乐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统战委员。
版权所有:绥阳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26363333 邮政编码:563300 地址:绥阳县洋川街道晨光路93号
运行管理:绥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技术支持: 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