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的决定、命令。
2、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维护本区域的社会稳定,负责本区域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科教文化信息、人口和计划生育、村镇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负责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的辖区内安全盛传监督管理工作。
3、推荐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农民的合法权益。
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自治公布工作,推动乡镇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其他工作。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大路槽乡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1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大路槽乡人民政府,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0个:绥阳县大路槽乡财政所、绥阳县大路槽乡退役军人服务站、绥阳县大路槽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绥阳县大路槽乡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绥阳县大路槽乡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绥阳县大路槽乡林业站、绥阳县大路槽乡水务管理工作站、绥阳县大路槽乡农业服务中心、绥阳县大路槽乡消防工作站、绥阳县综治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总编制人数6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7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27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33人;离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合计114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0.0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6.6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6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69万元,农林水支出293.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22万元,预备费0.50万元。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较2023年人员情况增减无变化,导致相差不大。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为1146.75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73万元,占部门收入的96.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40.02万元,占部门收入的3.4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46.75万元,较上年减少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7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2.59%;项目支出85.0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7.41%。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 42.07%;公共安全支出16.63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6 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2.17%;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3.87%;城乡社区支出28.69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50%;农林水支出293.8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5.62%;住房保障支出69.5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6.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2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3.42%;预备费0.5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14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06.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6.5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40.0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49%。相应安排支出1146.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2.4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 42.07%;公共安全支出16.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6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17%;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87%;城乡社区支出28.6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0%;农林水支出293.8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62%;住房保障支出69.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0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42%;预备费0.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4%。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0.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106.73万元,较上年减少4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5.81%;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46.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19%。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2.59 %;公共安全支出1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5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06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61%;卫生健康支出4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01%;城乡社区支出28.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9%;农林水支出269.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8%;住房保障支出6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9.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54%;预备费0.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60.32万元,较上年减少37.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4.79%;公用经费55.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5.21%。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8.2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1.3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7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6.67%;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6.8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67%,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6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36%。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53.8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3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比2023年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比2023年减少1.41万元,下降10.51%。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故减压“三公”经费。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或者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上年结转结余总额40.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占结转结余的3.55%;项目支出38.6万元,占结转结余的96.45%。按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1.42万元,占结转结余的3.5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1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2.74%;其他税收事务支出1.5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3.75%;招商引资支出3.0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7.50%;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4.0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59.97%;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5.0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2.49%。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61.7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27.76万元,津贴补贴176.78万元,奖金79.51万元,绩效工资124.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9.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1.3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2万元,住房公积金69.5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13万元,办公费10.83万元,电费6.24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2.95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被装购置费0.50万元,工会经费6.00万元,福利费2.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2.41万元,退休费38.85万元,生活补助128.88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63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85.01万元,其中:人大会议0.5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8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10.0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00万元,村级支出11.10万元,安全监督2.00万元,预备费0.50万元,信访业务1.5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10万元,其他税务事务支出1.50万元,招商引资3.00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4.00万元,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5.00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5.3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资本性支出)53.8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1.44万元,主要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9.41万元、电费6.24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2.95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被装购置费0.50万元、工会经费6.0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1万元、福利费2.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434.94万元,累计折旧(摊销)148.53万元,净值28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419.24万元,无形资产15.70万元,),较上年减少0.6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6.41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46.41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政府公共服务项目9.8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1.14%;公益性岗位补贴1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1.55%;村级支出11.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23.92%。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子。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