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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绥阳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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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准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有效配置我县城镇土地资源,保障国有土地资产的合理收益和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2025年度绥阳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该更新成果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附件:1.绥阳县中心城区定级成果

      2.2025年绥阳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3.2025年绥阳县中心城区划拨用地基准地价表

      4.2025年绥阳县乡镇基准地价

      5.2025年绥阳县乡镇划拨用地基准地价表

      6.2025年绥阳县其他用途基准地价参照表1

      7.2025年绥阳县其他用途基准地价参照表2

      8.2025年绥阳县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绥阳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绥阳县中心城区定级成果

级别

四至范围

面积(公顷)

Ⅰ级

东至:古城路、北环东路与红旗东路交叉口、红旗东路、太白路、绥阳县人民医院;

205.97

南至:龙泉路、儒溪路、S207;

西至:冉琎路、雅泉大道、育红小学西侧;

北至:北环东路、平安西路、紫园、洋川河;

Ⅱ级

东至:旺草路与S207交叉口东侧、诗乡府东侧

545.83

南至:雅泉大道、红旗西路、S207、领航幸福城南侧、红五社区;

西至:儒溪路与S207交叉口、实验中学、春辉路、诗韵康城西侧、绥遵高速;

北至:旺草路、平安东路、绥阳县城关中学、高家坎;

Ⅲ级

东至:机场路、第二高级中学西侧、张家湾;

1055.70

南至:工业大道、红旗西路、大湾沟、毛家沟、俊峰堡南侧;

西至:长江路、绥阳服装产业园西侧、S207;

北至:平安驾校、胡家湾、石家垭口、罗家坝;

Ⅳ级

东侧区域:东至姚家坝;南至白杨山公园;西至天主堂、北至诗乡大道和S207北侧;

1309.88

西部区域:东至绥遵高速、长江路、绥阳服装产业园西侧、S207、毛家沟;南至诗乡中学南侧、洋川街道狮山小学、周家巷子;西至绥遵高速、泥巴山、扁桶山西侧;北至毛公山

合计


3117.37


附件2

2025年绥阳县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5年1月1日。

2、商服用地: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含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0,临街深度15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I级、Ⅱ级、Ⅲ级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IV级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3、住宅用地: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2.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I级、Ⅱ级、Ⅲ级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IV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4、工业用地: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I级、Ⅱ级、Ⅲ级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IV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性质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2.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I级、Ⅱ级、Ⅲ级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IV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6、公用设施用地: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公用设施性质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I级、Ⅱ级、Ⅲ级宗地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气、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IV宗地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7、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附件3

2025年绥阳县中心城区划拨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项目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商业用地

2320

1265

680

415

住宅用地

700

550

420

310

工业用地

205

160

13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05

475

360

265

公用设施用地

205

160

130


附件4

2025年绥阳县乡镇基准地价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范围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一类乡镇

郑场镇、风华镇、旺草镇、蒲场镇

735

430

180

344

180

二类乡镇

温泉镇、黄杨镇

560

330

145

264

145

三类乡镇

太白镇、宽阔镇、青杠塘镇、茅垭镇、枧坝镇

430

240

125

192

125

四类乡镇

坪乐镇、大路槽乡、小关乡

300

200

110

160

110

表中基准地价的内涵:

1、估价期日:2025年1月1日。

2、商服用地: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含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等。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容积率为1.0,临街深度10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通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3、住宅用地: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通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4、工业用地: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工业生产、物资存放场所的土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通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5,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公共管理与服务性质的土地。

6、公用设施用地:乡镇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价格,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容积率为1.0,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程度确定为宗地外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通路),宗地内“场平”(场地平整)。土地使用权价格,指主要用于公用设施性质的土地。

7、权利状况:出让土地使用权,无他项权利限制。


附件5

2025年绥阳县乡镇划拨用地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范围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一类乡镇

郑场镇、风华镇、旺草镇、蒲场镇

400

280

125

240

125

二类乡镇

温泉镇、黄杨镇

305

215

100

185

100

三类乡镇

太白镇、宽阔镇、青杠塘镇、茅垭镇、枧坝镇

240

155

85

135

85

四类乡镇

坪乐镇、大路槽乡、小关乡

165

130

75

110

75


附件6

2025年绥阳县其他用途基准地价参照表1

一级类

二级类

参照基准地价地类

修正系数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7

居住用地

0701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1.0

0702

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1.0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01

机关团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

0802

科研用地

0.9

0803

文化用地

0.9

0804

教育用地

0.8

0805

体育用地

1.1

0806

医疗卫生用地

0.8

0807

社会福利用地

0.8

09

商业服务业用地

090101

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

090102

批发市场用地

0.9

090103

餐饮用地

1.0

090104

旅馆用地

0.8

090105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1.0

0902

商务金融用地

0.8

0903

娱乐用地

0.8

0904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0.7

10

工矿用地

1001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1002

采矿用地

0.9

11

仓储用地

1101

物流仓储用地

1.1

1102

储备库用地

1.0

12

交通运输用地

1201

铁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

1202

公路用地

1.0

1203

机场用地

1.0

1204

港口码头用地

1.0

1205

管道运输用地

1.0

1206

城市轨道交通用地

1.0

1207

城镇村道路用地

1.0

1208

交通场站用地

1.0

120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0.8

13

公用设施用地

1301

供水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1302

排水用地

1.0

1303

供电用地

1.0

1304

供燃气用地

1.0

1305

供热用地

1.0

1306

通信用地

1.0

1307

邮政用地

1.0

1308

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1.0

1309

环卫用地

1.0

1310

消防用地

1.0

1311

水工设施用地

1.0

1312

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1.0

1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1401

公园绿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1402

防护绿地

1.0

1403

广场用地

1.0

15

特殊用地

1501

军事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1503

宗教用地

1.0

1504

文物古迹用地

1.0

1505

监教场所用地

1.0

1506

殡葬用地

1.0

1507

其他特殊用地

1.0

注: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办发〔2023〕234号)为分类标准。


附件7

2025年绥阳县其他用途基准地价参照表2

土地用途

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的细分用地类型含义

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对照关系

参照基准地价地类

修正系数

编码名称

编码名称

商服用地

0501零售商业用地

B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商服用地

1.0

B11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

0502批发市场用地

B12批发市场用地

商服用地

0.9

0503餐饮用地

B13餐饮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

0504旅馆用地

B14旅馆用地

商服用地

0.8

0505商务金融用地

B2商务设施用地

商服用地

0.8

0506娱乐用地

B31娱乐用地

商服用地

0.8

0507其他商服用地

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商服用地

0.7

B32康体用地(一)

商服用地

R居住用地中的商业金融用地

商服用地

0.7

工业仓储用地

0601工业用地

M1、M2、M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0602采矿用地

H5采矿用地

工业用地

1.0

0604仓储用地

W1、W2、W3一、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1.0

住宅用地

0701城镇住宅用地

R1、R2、R3居住用地(一、二、三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01机关团体用地

A1行政办公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

0802新闻出版用地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

0803教育用地

A31高等院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3中小学用地

A34特殊教育用地

0804科研用地

A35科研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9

0805医疗卫生用地

A5医疗卫生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0806社会福利用地

A6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

0807文化设施用地

A2文化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9

0808体育用地

A4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

B32康体用地(二)

0809公共设施用地

U1供应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U2环境设施用地

U3安全设施用地

U9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0810公园与绿地

G绿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特殊用地

0901军事设施用地

H41军事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0903监教场所用地

H42安保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0904宗教用地

A9宗教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1.0

0905殡葬用地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经营性)

商服用地

1.0

区域公用设施用地中的殡葬设施用地(非经营性)

工业用地

1.0

090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

商服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01铁路用地

H21铁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

1003公路用地

H22公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

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

S1城市道路用地

工业用地

1.0

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S3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工业用地

1.0

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工业用地

1.0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

商服用地

1.0

S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0

1008港口码头用地

H23港口用地

工业用地

1.0

1009管道运输用地

H25管道运输用地

工业用地

1.0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09水工建筑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工业用地

1.0

新兴产业用地

0601工业用地-一般工业用地

M1、M2、M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0601工业用地-新兴产业用地

新兴产业M1、新兴产业M2、新兴产业M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0601工业用地-标准厂房用地

标准厂房M1、标准厂房M2、标准厂房M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0601工业用地-生产性服务业用地

生产性M1、生产性M2、生产性M3一、二、三类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生产性W1、生产性W2、生产性W3一、二、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1.0

注: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分类标准。


附件8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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