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2018年事业单位坪乐镇卫生院(单位代码677)招聘的药剂师职位(代码02)在职位表上的其他报考条件那一栏里的报考条件设置,因用人单位在设置条件时出现失误,原设置条件与招聘的职位出现了不对应的情况,经用人单位申请,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此职位其他报考条件一栏设置条件更改为:
序号 | 招聘单位 | 职位名称 | 职位类别 | 单位代码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报考条件 | 备注 | |||
中专 | 大专 | 本科 | 研究生 | ||||||||||
77 | 绥阳县坪乐镇卫生院 | 药剂师 | 专业技术 | 677 | 2 | 1 | 中专及以上 | 药剂 | 药学(二级学科) | 药学(二级学科) | 药学(一级学科) | 更改为:具有药剂士及以上职称或凭县级及以上卫计部门出具的相应的药剂士及以上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报考。限绥阳县户籍或生源 | 中专学历者须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资格证书为准)。此设置条件作废 |
药物制剂技术(二级学科) | 药物制剂(二级学科) | 药物制剂(二级学科)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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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26363922(卫计局)
监督电话:0851-26363672
绥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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