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结合辖区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情况,决定新增启用3组智能交通违法停车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3组智能交通违停抓拍设备
(一)具体点位
1、解放中路农业银行门口路段;
2、解放中路半生缘门口路段;
3、红旗西路小十字路段;
(二)抓拍时间
0:00时-24:00时
(三)抓拍违法
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进行处罚。
上述规定区域电子设备将于2025年4月2日零时起启用,望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绥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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