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中共绥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绥法委发【2021】4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绥府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2021年绥阳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结合公安机关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2021年绥阳县公安局在市公安局及县依法治县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于2021年3月12日、4月13日、10月18日召开的中共绥阳县公安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带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于9月29日组织全局100余人参加了公安部组织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主讲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讲座;于10月18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领导干部50余人,聆听了中国法学会会员、贵州省委外聘(法学)专家、贵州省法律法规审查专家、中共贵州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田勇军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讲座。并在讲座结束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公安民警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讨论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明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制定了《绥阳阳县公安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方案》,在《绥阳县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度学习计划的通知》、《绥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中对全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上述学习有效地推动全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深入开展。
2、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一是全局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专论证、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开展了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绥阳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及时调整了绥阳县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工及工作衔接联系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及公安机关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一案一评,执法办案全流程审核评查的落实。围绕宪法宣传,制定12.4宪法学习宣传周工作方案,在全局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根据《绥阳县公安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谢明江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全局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中突出问题开展整改工作。明确法制大队承担全局案件审核及各类行政和执法事务中法制审核的工作职能,从全局各单位抽调优秀人才充实法制大队,在各执法办案单位明确兼职法制员,推动全局法治建设。
3、全局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绥阳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围绕公安机关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法治决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权力制约与监督、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方案》,将其内容进行细化分配,成立以谢明江局长为组长的“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班子成员分别组织分管职能部门针对上述工作牵头进行实施,具体指导落实。为推进全局法治建设起到了积极的组织领导和保障工作。同时,为落实好执法责任,全局抓住日常执法问题整改的‘点’,着眼法律法规执行的‘面’,不断规范执法工作。法制大队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强化日常的执法指引和督促,于2021年1月26日专门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执法质量网上巡查工作方案》,每周由负责案件审核的值周民警,开展每周案件巡查工作,在案件审核的基础上对一周的案件进行随机抽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件处理是否得当,有无执法质量方面的问题等几方面着手,指出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督促执法办案部门整改,大力整法执法问题,促进执法规范。
(二)健全完善政府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4、全局严格落实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和协同高效地要求,对公安行政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的要求对县级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尽可能下放,加强基层所队及各窗口服务平台人员的培训,按要求及时对权责事项清理进行年度清理并及进行对外公示。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全局积极推动全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的公开发布工作,在绥阳县门户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双公示平台上对全局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结果及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情况等工作内容进行依法依规的公开。积极主动对接县大数据中心及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公安机关行政管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项清理工作,拟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并对外公开,提升公安机关服务效能。
5、在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协调督导,全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抽查事项和抽查对象,公开了执法人员,制定了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31次,抽查事项15个,抽查对象40家,均公开了抽查结果。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了单位主体自律意识,也有效提高了行政监管效能。
6、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认真开展了证明事项清单清理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的制定工作,按照要求进行清单的制定,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并在各公安窗口进行了公示办理涉及公安机关的证明事项,切实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地服务工作,让辖区人民切身感受公安改革带来的红利。
7、经侦大队根据 全局经济领领域发展状况,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打击工作,依法防范和处置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依法以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促进全县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8、全局按照市公安局及县依法治县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地方立法的调研配合工作,有力推动全县的法治建设。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合法合规性审核审查制度的要求,对全局各部门出台的党内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开展报备工作,于2021年4月按照市县要求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不理,经清理2021年我局未出台涉及公安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在依法对违法行为开展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公安部、省厅、市局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未另行制定出台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9、全局强化依法决策,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律程序,全局按照重大决策公众参与 专论证、合法性审查的要求开展了涉及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内容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绥阳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按照公安机关职责开展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坚持一案一评和执法办案全流程审核评查机制的落实。确保全局各执法行业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全局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出台了《绥阳县公安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学习宣传活动,将民法典列入到全局党史学习及队伍教育整顿集中学习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学习,并根据民法典中涉及公安机关相关执法工作的条款,结合公安部、省厅、市局的要求及行政执法工作中涉及民法典的部分专门制发通知,组织全局进行学习,提升对民法典的学习掌握和运用能力。
11、深化司法体制和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全局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执法办案网上流转,完善公检法执法办案案件卷宗网上签批流转工作。为节约司法成本,推动和落实了案件卷宗在200页以下的案件全部实行单轨制办理的工作,针对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与检察院、法院对接实行轻刑快办机制改革,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12、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各部门特别是各派出所针对贵州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相关的预防处置工作,针对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在实践中落实各项治安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县妇联开展相关问题的调研和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推动该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县局扫黑除恶办公室认真总结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形成常态化的运转工作机制,长期抽调警力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组织开展了禁毒大扫除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强戒收治工作,根据县域特点开展治安整治,改善全县社会环境,确保社会安定,群众安乐。严格执行国家安全和涉外法律法规,针对电信诈骗及涉外犯罪组建专班针对涉外疫情及电信诈骗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派出专案组蹲点在云南边境开展工作,加强全县在上述专项工作中的处置能力。
13、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组织各执法办案部门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合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巩固和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在绥阳县门户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双公示平台上对全局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结果进行公开。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对基层执法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对案件中涉及视频内容的执法工作,严格录入全局的执法记录后台进行保存,在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监控全覆盖,人员进出可追踪。在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中,坚持一案一评,对涉及人身自由的所有行政拘留以上的案件、罚款500元以的行政案件等重大执法决定,均开展了县级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在各基层执法单位落实了兼职法制员工作制度,所有的部门办理案件均要经法制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核。
14、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每季度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办理的案件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梳理,撰写以案释法典型案例2条以上向市公安局及县依法治县办进行报告的同时向辖区开展宣传,指导案件办理,强化群众法制宣传教育。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15、为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完善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工作,今年以来绥阳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参与完善制定《绥阳县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绥阳县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绥阳县后水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绥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重要的突出事件处置预案工作,提升了全局应急管理综合能力,通过预案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沟通能力,强化应急资源整合搭配,提高了危机管理与抗风险能力。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6、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2021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和《绥阳县公安局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将信访与法制大队进行合署办公,推动以法化解工作,法制民警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及信访问题的化解工作,以法为据解决问题。为落实规范行政执法和落实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将工作领导小组设在法制大队牵头处理相关工作,组织全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进行学习,法制大队对涉及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要主动应诉。同时,为将依法执法这一基本的法治意识向全局进行层层传导,带头组织全局相关民警参加人民法院庭审旁听活动,通过参加旁听,进一步加深全局民警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和提升全局民警依法行政的能力。2021年县政府受理涉及公安局行政复议案件4件,维持4件;行政诉讼方面,涉及公安机关行政诉讼7件,驳回1件,撤诉1件,未结5件。通过强化学习和全面加强法治建设工作,全局上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得到加强。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7、各派出所针对贵州省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反家庭暴力相关的预防处置工作,针对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在实践中落实各项治安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县妇联开展相关问题的调研和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推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落实。在今年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中,抽出专人组成核查工作组,对各部门接处警、受立案、查破案、适用强制措施等工作进行梳理整治,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取保候审及降格处理等问题,对核查发现一般问题,督促执法部门立即整改,发现办案民警存在违纪违法嫌疑的,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处理。目前全局针对执法问题对工作责任心不强1人,未认真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13人,对执法不规范的14人,分别给予了处理,其中提醒谈话19人,通报批评12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诫勉1人。督察、信访、法制等部门通过核查举报投诉,加强对“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执法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核查问题属实的,严肃处理,警示教育民警依法办案。有效地推动全局法治建设进程。
(九)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18、全局认真落实互联网+监管工作能力,2021年1月26日专门制定了《绥阳县公安局执法质量网上巡查工作方案》,每周由负责案件审核的值周民警,开展每周案件巡查工作,在案件审核的基础上对一周的案件进行随机抽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贵州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巡查案件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案件处理是否得当,有无执法质量方面的问题等几方面着手,指出执法办案中的问题,督促执法办案部门整改,大力整法执法问题,促进执法规范。
19、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行政抽查事项和抽查对象,公开了执法人员,制定了抽查计划和实施细则。全年共开展随机抽查31次,抽查事项15个,抽查对象40家,均公开了抽查结果。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了单位主体自律意识,也有效提高了行政监管效能。
20、完善公检法执法办案案件卷宗网上签批流转工作。推动和落实了案件卷宗在200页以下的案件全部实行单轨制办理的工作,针对案情简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案件,与检察院、法院对接实行轻刑快办机制改革,利于省厅、市局及县检察院、县法院及时提前对执法办案中风险数据进行发现,督促各执法办案部门对执法办案中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推动执法办案部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1、全局坚持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推行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一班人带头参加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报告通过互联网进行对处发布,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开展履职报告,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到全年目标考核考评中进行量化,确保全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意识提升,落实全局国家工人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在全局“三能”达标及执法资格考试中确保法治教育深入警心,在全局创建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全局法制力量建设还比较薄弱。按照中央及省、市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要求,法制审核人员在行政执法人员占比要达到5%,但我局法制大队目前实有8人(含在编民警7人抽调1人),辅警2人(不含执法办案中心)。8人中,专职从事法制案件审核的只有5人,面对全局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现有的案件审核力量严重不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和办案实际需求相差较大。
(二)法制大队现有人员层次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局法制大队在职人员年龄大,学历低。全队现有民警8人,平均年龄48岁,全日制大学本科只有2人,全日制高中、中专学历6人,警校毕业3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2人,基本级执法资格6人。取得国家律考认证1人。大队民警整体法律专业素养不足。
(三)全局法制工作底子薄。虽然我摆脱了全市排名最末的帽子,但积累的成功工作经验和资源不多,民警法律素养和全局整体的规范执法氛围还不够浓烈,有“刚刚好,这就好”固步自封的思想作祟,迎难而上,敢登高峰的壮志不存。
(四)执法规范化的硬件设施不足,管理措施跟不上。我局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虽然建成,但因经费问题,全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硬件设施建设不足,水平不高,因硬件设施不足,系统外联与拓展功能不足,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达到要求不相称,应对新时代社会治安问题的整治新要求功能发挥不好,智能化水平办案情况在全市比较落后。因人员配置达不到要求(省厅、市局要求执法办案中心要有单独的编制和人员)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全局执法办案单位日常执法记录仪记录数据管理工作也只能兼管。
(五)基层所队法制员建设滞后。由于近年基层执法办案要单位人员流动性大,各执法办案单位兼职法制员队伍不稳定,基层民警从事法制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普遍存在,民警主动研究学习法律知识和执法问题的动力不足。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关键之年,我国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一系列重大活动将接续举行,公安机关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法制工作面临新形势下社会治安变化应对的诸多挑战。
(一)继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教育工作,以目标为引领,组织筹划好全局法治工作。全局要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同时将理论学习与公安实践相结合,针对近年来全市法治目标考核和重点内容进行分析,结合省厅、市局及县治治办年初下发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对全局法治目标工作进行细化,将考核目标细化为方向旗帜,组织和指导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按照上级的部署有针对性的开展好全年的法治工作,确保法治工作上台阶,冲层次。
(二)围绕执法办案这一中心,加强民警的培训工作,积极协调检法等司法单位围绕以审判为中心开展办案培训。在以审判为中心的执法大环境下,我局的执法质量考核工作还有与现行机制不协调不合谐的地方。我们在针对公安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的程序规定开展细化培训的同时,还要主动协调和争取县检察院、县法院的支持,根据审理案件中发现的我局的执法问题,组织民警开展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深入落实,引导执法办案单位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从不同角度努力提升全局民警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过案件办理质量的提升检验培训的效果。
(三)强化法制队伍专业化建设,统一培训和案件审核标准,打造过硬的法治能力和水平。新时代社会治安呈现出很多变量,以经验从事法治工作已不能胜任当前的社会治安的发展和变化。强化法制队伍专业化,使法律素养、素质、能力更加专业人员从事法制工作,能更好的推动公安机关整体法制工作的开展。针对执法办案中常见执法问题屡禁不止,新的执法问题不断出现,整体执法规范化工作推进受阻的情况。从人的素质因素和配套培训学习、统一案件审核标准着手,加强法制业务工作培训,细化标准统一解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问题。
(四)狠抓执法监督工作,比细节着手,狠抓落实。一案一评、每周案件巡查及执法问题通报检讨工作制度有效地促进全局各执法办案部门对执法质量工作的重视,全局的执法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整改,但与省厅、市局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法将继续从提升执法监督的效能入手,继续与督察部门联动,不定时的对执法活动开展巡查;要通过网上巡查、审核案件、群众信访举报等形式,发现执法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把发现的重大执法问题,通报纪委、督察等监督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从而达到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以查促学,推动全局民警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以此推动全局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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