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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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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与意义

为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落实土地调控政策,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结构、方式、时序和优化其空间布局,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保障绥阳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特制定绥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6号)、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分类调整完善住宅用地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736号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国发2号文件机遇,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住经济大盘系列决策部署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实干,奋力推动我县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一区三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

统筹城乡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科学合理地供地,推进城镇化、工业化、旅游产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

2、合法合规原则

应该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体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增量用地供应, 积极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 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4、有保有压原则

严格执行禁止供地和限制供地政策,保障国家、省、县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 严格限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用地。

三、适用范围与期限

本计划适用于绥阳县行政辖区内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绥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98.35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计划供应商服用地6.21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2.89公顷、住宅用地21.89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84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

2024年,全县商服用地主要分布风华镇、枧坝镇、大路槽乡等地。

2、工矿仓储用地

2024年,全县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经开区、郑场镇, 实现“产城一体”发展。

3、住宅用地

2024年,全县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洋川街道诗乡门社区、红五社区、风华镇等地。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2024年,全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洋川街道雅泉社区等地。

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2024年,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蒲场镇、枧坝镇等地。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24年,绥阳县国有建设用地采用出让和划拨方式进行供应。计划采用出让供应的土地面积共80.99公顷,占供应总面积的 82.35%;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面积共17.36公顷,占供应总面积的17.65%。

其中拟供应的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用地采取招拍挂等出让方式供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五、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绥阳县住宅用地供应21.89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结构

2024年绥阳县住宅用地主要供应普通商品房用地 21.89公顷。

(三)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普通商品房用地:主要分布在洋川街道诗乡门社区、红五社区、风华镇等地。

(四)住宅用地供应方式

2024年度全县拟供应的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房用地采用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

六、政策导向

一是严格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土地供应。对公益事业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商服、住宅、工业等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鼓励公共管理服务项目用地有偿使用,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范围,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坚持项目导向、要素保障,促进土地资源供给质量提升, 提高集约用地意识,严格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标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及民生项目需求,支持有利于结构调整的项目建设用地。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和市场准入标准的项目,不予供地。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供需双向调节,着力稳地价、稳预期。合理稳定增加住宅用地供应,积极保障供地规模,继续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大户型、低密度高档住宅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用地土地供应。

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绥阳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与财政、发改、住建、环保等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积极落实土地供应相关配套资金,统筹各地块推进土地征收、拆迁和前期开发,稳步提升土地储备规模,有效应对市场变化,保障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和供应计划的有序实施。

附件1:   绥阳县(市、区)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xlsx

附件2:   绥阳县(市、区)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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