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 ,涉及我县的5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遵义力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烧椒酱
(一)抽检基本情况:遵义力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烧椒酱(生产日期:2024-04-2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绥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遵义力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2024年4月25日该公司生产了规格260g/瓶烧椒酱720瓶,出售给旅投公司80瓶,按照7.45元/瓶销售的,其中抽检用4瓶,抽检的4瓶按15元/瓶销售,另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3瓶,剩余的73瓶已全部召回,零售了441瓶,按照8元/瓶销售的,无消费者相关信息,无法召回,客户赠送92瓶,公司内部使用(送检检测)9瓶,客户招待45瓶,剩余53瓶由公司食堂食用。
(三)对不合格食品,遵义力强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主动采取召回、停止销售等措施。
二、绥阳县仁智教育文化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烧椒酱
(一)抽检基本情况:绥阳县仁智教育文化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烧椒酱(生产日期:2024-04-2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绥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绥阳县仁智教育文化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共进购规格260g/瓶烧椒酱80瓶,销售4瓶,被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3瓶,退回厂家73瓶。
(三)对不合格食品,绥阳县仁智教育文化服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主动采取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
三、绥阳县蒲场镇夏幺妹蔬菜粮油副食店经营的无筋豆、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绥阳县蒲场镇夏幺妹蔬菜粮油副食店经营的无筋豆(购进日期2024年4月10日),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豇豆(购进日期2024年4月10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绥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绥阳县蒲场镇夏幺妹蔬菜粮油副食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无筋豆7.5公斤,销售6.5公斤,下架1公斤;购进豇豆15公斤,销售15公斤。
(三)对不合格食品,绥阳县蒲场镇夏幺妹蔬菜粮油副食店已主动采取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
四、绥阳县蒲场镇夏三姐蔬菜副食零售店经营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绥阳县蒲场镇夏三姐蔬菜副食零售店经营的豇豆(购进日期2024年4月10日),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绥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绥阳县蒲场镇夏三姐蔬菜副食零售店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店共购进豇豆15公斤,销售15公斤。
(三)对不合格食品,绥阳县蒲场镇夏三姐蔬菜副食零售店已主动采取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
五、绥阳县蒲场镇万购惠生活超市经营的精品小台芒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绥阳县蒲场镇万购惠生活超市经营的精品小台芒果(购进日期2024年4月8日),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绥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绥阳县蒲场镇万购惠生活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该超市共进购了精品小台芒果21公斤,销售12.5公斤,下架8.5公斤。
(三)对不合格食品,绥阳县蒲场镇万购惠生活超市已主动采取停止购进、销售等措施。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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