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于 2024年 7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在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十三楼会议室,公开举行绥阳县张明全食品经营部涉嫌对食品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案的听证会。
特此公告。
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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