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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重大专项与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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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

科技重大专项由县级科技部门向上级科技部门提出,上级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2、管理

科技重大专项由县级科技部门管理,项目承担单位接受县级科技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3、验收

绥阳县县域内的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均应接受县级科技部门管理,县科技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指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项目实施期完成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准备项目验收资料,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由县科技部门组织参加验收。

绥阳县科技局

202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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