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绥阳县温泉镇温泉中心学校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绥阳县温泉镇温泉中心学校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科技、体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开展义务教育教学工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改革。
(五)制定全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和使用本校教育经费。
(六)贯彻落实促进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保障项目资金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发挥最大效益。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5个,具体是: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安保处、总务处。
按照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我单位没有下属单位,按照单位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30.24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85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24.98万元,下降22.91 %,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出18人、退休6人、学生人数减少339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1,429.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9.4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1,43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0.32万元,占88.12%;项目支出169.92万元,占11.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430.24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855.2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24.98万元,下降22.91 %,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出18人、退休6人、学生人数减少339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3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24.22万元,下降22.88%,主要原因是教师调出18人、退休6人、学生人数减少339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类)1,116.84万元,占78.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7.81万元,占11.03%;
卫生健康支出(类)62.75万元,占4.39%;
住房保障支出(类)92.85万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5.9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6%。
具体明细如下表:
功能代码 |
支出功能分类 |
[410037]绥阳县温泉镇温泉中心学校 |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
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 ||
205 |
教育支出 |
218.03 |
1116.84 |
91.69% |
本年度教师调出18人、退休6人、学生人数减少339人。 |
2050201 |
[2050201]学前教育 |
49.26 |
29.37 |
59.63% | |
2050202 |
[2050202]小学教育 |
1166.92 |
1076.90 |
92.29% | |
2050299 |
[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 |
0.00 |
4.92 |
本年纳入调整预算 | |
2050701 |
[2050701]特殊学校教育 |
0.41 |
0.41 |
100.00% | |
2050999 |
[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0.43 |
2.54 |
587.78% | |
2059999 |
[2059999]其他教育支出 |
1.01 |
2.70 |
267.57%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0.70 |
157.81 |
82.75% |
本年度在职人员调出18人、退休6人。 |
2080505 |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135.28 |
105.06 |
77.66% | |
2080506 |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
44.12 |
44.12 |
100.00% | |
2081199 |
[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1.54 |
0.76 |
49.40% | |
2089999 |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75 |
7.86 |
80.60%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79.64 |
62.75 |
78.79% | |
2101102 |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 |
53.93 |
42.58 |
78.96% | |
2101103 |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 |
25.71 |
20.17 |
78.45%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117.59 |
92.85 |
78.96% | |
2210201 |
[2210201]住房公积金 |
67.47 |
44.65 |
66.18% | |
总计 |
1605.95 |
1430.24 |
89.06%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60.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6.05万元、津贴补贴199.77万元、 绩效工资8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5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62万元、住房公积金92.85万元、退休费178.54万元、生活补助19.55万元。
(二)公用经费:5.40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5.4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学前教育保教费(含取暖费)和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县级)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8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学前教育保教费(含取暖费)、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县级),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为:
1、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动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2.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全面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3.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保障公办幼儿园常规工作正常运转,按时发放保育人员工资,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5.履行单位职能,实现年度工作目标。认真组织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学前教育保教费(含取暖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9.9分,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为23.89万元,执行数为23.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08%。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工作更精细化。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 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 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遵义市绥阳县温泉镇温泉中心学校2024年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1:遵义市绥阳县温泉镇温泉中心学校2024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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