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7月对运政系统开展全面清理工作,截止2025年7月,辖区内共有21辆经营性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超过180日(含)未进行年度审验(具体车辆名单见附件1)。根据贵州省道路运输局《关于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有关问题的批复》(黔运货〔2016〕7号)第四条规定:“对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180日(含)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经媒体公告后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抄告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时,针对超过18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业户,需及时规范经营行为。
请涉及的营运车辆经营业户(经营者)在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绥阳县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办事窗口办理审验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
联系人:朱 敏,联系方式:26232604
特此公示。
附件1:2025年7月前超180日未年审营运车辆名单.xls
绥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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