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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23年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包保服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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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2023年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包保服务工作方案


为切实帮助县域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困难,着力破解影响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企业经营的瓶颈制约,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包保重大项目和服务重点企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党抓经济”的总要求,通过县级领导带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共同参与,切实帮助困难企业走出困境,推进建设缓慢项目加快进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目标

通过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全面摸清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在建设、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融资,用地,前期手续办理、市场销售等方面的困难,助推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竣工投用,一批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上规入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一线工作法”,实行县级领导联系包保和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机制,构建部门与县级领导结对包保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责任体系,按照《绥阳县2023年重大项目包保服务工作台账》《绥阳县2023年重点企业包保服务工作台账》每月至少全覆盖开展一次“双重包保服务”,推进建设缓慢重大项目能够按时开工,序时推进项目建设,形成新的投资量;受市场、资金等因素或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造成减产或停产的重点企业能够满产达产或扩大产能。

二、重点工作

(一)服务重大项目

1.健全完善服务机制。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现场服务,专题研究,做到工作推进有力、问题解决有效,项目实施有序。

2.协调落实要素保障。加大政金企协调力度,帮助项目业主协调解决融资问题;用好国家政策,指导做好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领域,重大民生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做好施工用水、用电、用气、通讯、交通等公共设施配套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项目评估评价、规划、建设等阶段提供优质服务,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3.开展项目投资评估,对社会类投资项目要结合市场需求、环境变化等实际情况精准指导,引导投资主体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序时推进,防止贪大求全、急功近利,进而形成半拉子和烘尾工程,对政府投资类项目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按照项目“四性”原则,全力推动建设、确保早日投产、达产,

4.着力优化建设环境、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原料供应、水电交通,劳动用工等问题及矛盾纠纷,严厉打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等干扰项目正常推进行为,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环保和工程安全。

(二)服务重点企业

1.开展企业专题调研,深入企业一线,生产车间,主动征求企业意见和建议,围绕生产经营、资金周转、人才引进、技术改造、产品升级、市场营销等方面广泛开展调研,全面摸清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困难。

2.帮助企业破解难题。针对企业实际困难,及时向企业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经营中的生产组织、要素保障、手续办理、土地供应、产销对接等问题,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统计调查等工作,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3.督促落实优惠政策。抓好国家和省,市、县已出台的扶持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落实、指导和帮助企业争取各项政策资金扶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三、工作职责

1.包保县领导职责:负责项目建设资金争取;负责项目手续督促办理;负责群工工作调度;负责项目建设进度(含投资、投产);负责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推动包保企业序时完成入规入统、投产达产,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负领导责任。

2.包保部门职责:协助包保县领导做好项目、企业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协调项目立项,用地、用电、用水、许河、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和安评、风评等前期工作;负责帮助解决包保企业困难问题,推动包保企业序时完成入规入统、投产达产;督促跟踪包保县领导有关交办事项的落实。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负具体责任。

3.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动态梳理并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问题;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对项目建设负主体责任。

4.要素保障部门职责:根据职能职责,负责具体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对项目建设负具体责任,

5.属地乡镇(街道)职责;负责属地项目拆迁等群工工作和日常安全属地监管;帮助协调解决属地辖区企业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满意度。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负具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并纳入年度实施的县级以上重大项目,一并纳入县级督查、由乡镇(街道)自行负责全过程管理,不纳入县级领导包保,相关业务纳入行业部门统筹。

四、保障措施

(一)定期开展会商、完善“双重包保服务”会商研判机制,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县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双重包保服务”联席会议,听取各县级领导有关“双重包保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服务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

()信息报送机制。从125日起,县领导包保重大项目和服务重点企业的具体责任部门,每月2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分别报送县发展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每月3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县委、县政府.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和造势作用,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充实服务内容,增强服务效果,要围绕工作重点,及时宣传报道“双重包保服务”工作动态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促落实,县发展改革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对“双重包保服务”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提出整改意见,对好经验好办法要及时推送给各单位参考借鉴,对工作不到位、履职有欠缺的要及时督促提醒。县委办督查室,县政府办督查室要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督查情况报县委、县政府统一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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