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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违规在我省异地展业情况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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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提示,近期,多家省外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以下简称金交所)在我省范围内开展非标融资工具备案发行活动,通过与第三方机构开展合作,为我省企业登记备案发行融资产品,并面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有关要求,金交所应依法合规经营,不得跨区域展业、不得向个人销售或变相销售产品。我省未批准任何省外金交所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亦未批准其通过发展代理商等任何方式在我省从事交易场所业务,省外金交所在我省开展经营活动属于违规经营行为,存在风险隐患,有关机构名单如下:

华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青岛国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青岛联合信用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前海金融资产交易所、深圳市前海融资租赁金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深圳亚太租赁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无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央地协同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银川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南湖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民国控辽宁金融资产交易有限公司等。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现提示社会公众,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高度警惕“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高返利投资”等诱导宣传和金融欺诈,谨慎识别代销产品所披露的产品备案机构合规性、底层资产及用款项目真实性、产品期限和产品收益率等相关信息,自觉抵制高利诱惑与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凡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绥阳县处非办:0851-26124656;绥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0851-26224620)。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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