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我单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对全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村医的培训,力争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十四个大项保质保量完成。为全镇人民的卫生健康保驾护航。
2.坪乐镇卫生院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全镇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力争做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的理念。因此我院在县中医院的协助与帮助下,坚持对医务人员的能力建设及业务实践能力的培训。
3.对辖区内餐饮及学校按期进行监督检查,力保群众及学生的饮食健康安全。
4.我院设立医疗服务科室:内科、外科、儿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 为辖区内群众的健康进行优质服务。
5.我院严格实行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制度,做到统一采购、零差率销售、统一管理。
6.对村级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做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为村级统一采购药品,做到药品统一管理。
7.在辖区范围开展健康咨询及健康讲座活动,让群众对健康安全的知晓率达到最优化。
8.对村级卫生室公共卫生范围开展情况进行系统管理。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坪乐镇卫生院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设置,共 11个科室:院办公室、财务室、药房、公共卫生科、 内科 、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预防保健、预防接种门诊。
(三)单位人员构成
本单位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1人,其中:行政0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21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1人(含离休0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收入合计23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1.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1万元。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收入总额为2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34万元,占单位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 %;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其中:基本支出231.34万元,占单位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单位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万元,占单位支出的12.09%,卫生健康支出:180.47万元,占单位支出的78.01%,住房保障支出:22.91万元,占单位支出的9.9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为231.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1.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相应安排支出231.3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万元,占单位支出的12.09%,卫生健康支出:180.47万元,占单位支出的78.01%,住房保障支出:22.91万元,占单位支出的9.90%。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其中:基本支出23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上级补助列支县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5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09%,卫生健康支出:180.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01%,住房保障支出:22.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9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31.34万元,较上年增加4.17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人员变动,工资提标及社保基数增长。其中人员经费22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8.81%;公用经费2.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9%。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7.25 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8.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50 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8%;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6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2.7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因此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因此无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231.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4.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0.71 万元、津贴补贴39.33 万元、绩效工资50.5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1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5 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9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 万元、住房公积金22.91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6万元,其中:工会经费2.1万元、福利费0.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万元,其中:退休费2.35万元、生活补助0.14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9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绥阳县坪乐镇卫生院是事业单位,因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原值780.97万元,累计折旧(摊销)149.39 万元,净值631.58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23 万元,固定资产452.3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35.83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新增村卫生室房屋)。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子。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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