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绥阳县旺草镇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在县政府及旺草镇政府领导下,承担本辖区内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均等化、计生妇保、儿保等卫生保健等工作。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旺草镇卫生院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个,是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临床综合科、护理部、中医科、医技科、计生科、公卫科和院办公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绥阳县旺草镇卫生院总编制人数 67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1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 81人,其中:在职人员61人,退休人员 17人,遗嘱3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收入合计75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0.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3.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26万元。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收入总额为750.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0.11万元,占单位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单位收入的0%。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750.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0.11万元,占单位支出的0%;项目支出0万元,占单位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2万元,占单位支出的11.48%;卫生健康支出593.73万元,占单位支出的79.15%;住房保障支出70.26万元,占单位支出的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为75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0.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相应安排支出0万元,其中:0(类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 %;0。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750.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上级补助列支县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48%;卫生健康支出59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15%;住房保障支出70.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3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50.11万元,较上年增加57.78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新进6人,人员增加,费用增加。其中人员经费74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8.87%;公用经费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5.4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3.7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2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5.58%;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0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8.4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资本性支出 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3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2024年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单位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或者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上年结转结余,因此无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750.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95.4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0万元、绩效工资152.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4.5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万元、住房公积金7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4万元,其中:工会经费6.1万元、福利费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24万元,其中:退休费36.33万元、生活补助4.91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4.96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绥阳县旺草镇卫生院是事业单位,因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0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各项开支,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原值936.12万元,累计折旧(摊销)315.56万元,净值620.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620.5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221.47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50.89万元(增加部分主要是村卫生室计入卫生院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单位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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