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公开目录
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概况
四、部门决算公开表
五、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六、重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七、名词解释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绥阳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职责;
(2)履行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职责;
(3)履行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职责;
(4)履行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职责;
(5)履行全县耕地保护的职责,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履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职责;
(7)履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职责;
(8)履行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职责;
(9)履行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职责;
(10)履行地质环境保护职责;
(11)履行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职责;
(12)履行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的职责;
(13)履行全县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责;
(14)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15)组织开展有关土地、矿产和测绘工作的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及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和文化建设;
(16)领导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国土资源局设6个内设机构:一是办公室;二是规划管理股;三是用地管理股;四是地籍与测绘管理股(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局);五是不动产登记管理股(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六是法规监察股(行政审批股)。
(2)人员编制
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长6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该单位是全补助的事业单位,包括全县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共有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01人。
(3)其他事项
(一)设立15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为县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股级建制,事业编制70名(含洋川镇国土资源管理所8名、郑场镇国土资源管理所6名、旺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6名、蒲场镇国土资源管理所6名、风华镇国土资源管理所6名、茅垭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枧坝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宽阔镇国土资源管理所3名、黄杨镇国土资源管理所3名、青杠塘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太白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温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小关乡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大路槽乡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坪乐乡国土资源管理所4名)。其中:每个所设所长1名,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设立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所需编制从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和县国土局所属事业单位各划转3名,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三)河道内开采砂、石的职责分工。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岸安全负责;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县水务局牵头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
(四)所属事业单位其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另行规定。
三、部门决算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国土资源局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113 |
113 |
12 |
101 |
45 |
四、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五、2017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54,247,930.67元,比上年减少54,045,693.95元,同比减少48.56%,其原因是2016年项目资金减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4,247,930.67元,占100%;
(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
(3)事业收入0元,占0%;
(4)经营收入0元,占0%;
(5)附属单位缴款0元,占0%;
(6)其他收入0元,占0%。
2.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62,190,938.96元,比上年减少30,707,903.17元,同比减少33.06%,其原因是2017年度前实施项目未验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报账。其中:
(1)基本支出12,132,692.62元,占19.51%;
(2)项目支出50,058,246.34万元,占80.49%;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二)2017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 2017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759,814.67元,比上年增加24,303,873.58元,同比增加64.36%,其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7,759,814.67元;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
(4)经营收入0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
(6)其他收入0元。
2.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8,133,137.96元,占年初预算的61.32%,其原因是行政运行费用。比上年增加15,581,504.27元,同比增长40.09%,其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其中:
(1)基本支出12,132,692.62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1,312,133.6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 820,558.9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26,000,445.34元,用于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
2060399其他应用研究支出8,000,000.00元; 2060402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903,607.61元;2060404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012,305.00元;2200110国土整治12,016,599.84元,2200111地质灾害防治67,932.89元。
具体情况如下:其他应用研究支出8,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903,607.61主要用于单位运转经费;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5,012,305.00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国土整治12,016,599.84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地质灾害防治67,932.89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
(三)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9,488,116.00元,比上年减少75,131,072.00元,同比减少79.4%,其原因是严格按照项目基金预算管理拨付。
2.2017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3,201,201.00元,比上年减少44,784,119.91元,同比减少65.87%,其原因是严格按照项目基金预算管理拨付。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23,201,201.00元,其中:2120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3,201,201.00元(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201,201.00元, 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1,000,000.00元)。
(四)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0,558.95元,比上年增加260,051.90元,增长46.4%。主要原因是:新增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各项支出随之增加。
(五)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占预算的0%。其中:货物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工程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服务采购类0元,占预算的0%。
授予节能环保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2017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资产总额123,640,443.15元,其中:流动资产119,584,985.24元,固定资产5,130,457.91元,长期投资0元,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七)2017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0元,其中:事业收入 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决算支出决算总额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八)2017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79,018.20元,比上年减少260,981.80元,降低76.76%,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89.00元,占69.72%,比上年减少189,911.00元,降低77.51%,减少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由原来的3辆公务车核定为1辆,按照厉行节约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减少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23,929.20元,占30.28%,比上年减少49170.80元,降低67.27%,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招待费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本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089.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89.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以及驾驶员的人员开支费用;2017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23,929.20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929.20元,主要是接待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接和检查,本单位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650人次。
六、重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绥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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