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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及“三公”经费预算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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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全县政府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政府日常工作。

2.绥阳县非公办: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3.绥阳县法制办:负责全县法律顾问及法律法规相关工作。

4.绥阳县应急办:负责全县应急工作。

5.绥阳县外事办:负责全县外事及侨务工作。

6.绥阳县国防办:负责全县国防教育工作。

7.绥阳县人防办:负责全县人民防空工作。

8、政务中心: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

9、电子政务办: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序  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单位

2

绥阳县应急办

行政单位

3

绥阳县国防办

行政单位

4

绥阳县人防办

行政单位

5

绥阳县外事侨务办

行政单位

6

绥阳县法制办

行政单位

7

绥阳县金融办

事业单位

8

绥阳县电子政务办

事业单位

9

政务服务中心

叁公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参公

事业编制

行政编制

75

7

26

42

23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014.2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935.58万元。社会保障补助2.14万元。医疗卫生补助36.19万元,住房公积助40.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额1014.21万元,对应收入来源划分情况如下: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支出1014.2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57.61万元(政策编制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离退休费等人员),社会保障补助2.14万元。医疗卫生补助36.19万元,住房公积助40.3万元,公用支出189.27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工会福利等。项目支出188.7万元,支出预算明细如下:

(1)法制建设经费8万元

法制办经费8万元,2015年法制办公室将开展法制工作及所需经费如下:

a、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确权、行政执法监督及领导交办的行政争议、涉法上访等案件办理经费按100件/年,平均300元/件,共计3万元;

b、办案、办公设备维护更新及耗材费用2万元;

c、年度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学习以及开展全县行政执法培训费用:按40元/人基本费用计,我县现有行政执法人员800名计,共需3万元。

(2)国教办经费3.8万元

根据遵党办发〔2013〕3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市、区)每年国防教育工作预算经费应不少于3.8万元。

(3)人防经费4.75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财〔2008〕153号)和黔行〔2009〕42号文件文件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保障如下人员经费:

a、人防主管部门的人员和办公经费1万元;

 b、人防指挥所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经费1万元;

c、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的修建维护费1万元;

d、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购置、安装和维护费0.75万元;

e、组织人防专业演练费1万元。

(4)外事侨务办经费4.75万元

根据中央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大县级外事侨务工作的投入,为开展外事侨务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的经费,落实市、县有关领导对外事侨务工作的要求,保障经费如下:

a、一般公共服务费1万元;

b、外事工作会议费2万元;

c、外事条例宣传及侨情普查费用1.45万元;

d、办理领导出访费用0.3万元。

(5)应急办经费4.75万元

2015年应急办工作保障经费如下:

a、开展应急演练4次,0.5万元/次,计2万元;

b、应急管理办公运转经费1万元;

c、应急工作人员培训费(含参加省市等组织的外出培训、县里组织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等)1万元;

d、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经费0.75万元;

(6)预备役经费19万元

根据贵州陆军预备役步兵师第一团后财〔2013〕8号文件要求,每年度军事训练经费为19万元,因此预算2016年陆军预备役经费19万元。

(7)遵义电视台天气预报背景广告费2万元,《遵义年鉴》编篡费2万元

根据绥府常议〔2010〕31号常务会议纪要,明确将遵义电视台天气预报背景广告费,《遵义年鉴》编篡费纳入财政预算。

(8)县政府公报印刷费用2.9万元,用于公报印刷费用。

(9)金融办经费4.75万元。

用于金融办日常开支

(10)信息中心网络13万元。

用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运行维护费。

(11)遵义年鉴1万元。

遵义年鉴开支1万元

(12)省市县三级协同办公系统运行费15万元。

根据黔府[2013]57号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建设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运行费需15万元。

说明:省市县三级政府协同办公系统是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分级维护,下步将延伸到各乡镇和各部门,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行政成本,优化政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13)县乡高清视频会议链路租赁费48万。

我县共15个镇乡,1个经济开发区,共16个分会场,每个分会场月租赁费2500元/月,共48万元。

(14)政务中心经费57万元。

    ①网络通讯费(光纤租赁费)40万元。

②保洁、咨询服务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费2万元

③窗口工作人员误餐补助费9万元

④水电费2万元;办公费2万元;;招待费2万元

三、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9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关经费已预算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附:

1.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

2.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

3.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4、2016年初资产情况表

3.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表

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1日

附件:2016年部门预算应补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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