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
2.参与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县人民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化肥农药储备和供应工作。加强对全县供销社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管理。建设农村信息化服务网络。
3.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社及社员合法权益,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加强党和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指导发展涉农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
5.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兴办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领办农业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7.监督、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企业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8.参与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指导本系统社员股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推进基层供销社社员股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等服务。
9.对供销社业务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
10.组织开展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1.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参公事业 |
2.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16 |
14 |
14 |
26 |
四、部门决算公开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9.政府采购表(公开09表)
10.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11.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四、2015年决算情况说明
1.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2,507,947.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947.54元。
2015 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2,529,184.21元,其中:商业服务支出1,759,442.09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8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1,049.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23,667.00元,粮油储备支出181,256.12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1256.12元。
2015 年末财政性资金结转结余19.45元,主要构成是基本支出结余。
2.2015 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总计2,507,947.54元,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2,507,947.54元;
3.2015 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29,184.2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支出2,347,928.09元,是用于保障县供销社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具体是: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等支出为984,943.75元; 离退休费、抚恤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835,570.79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增量补贴)461,049.00元。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66,364.55元。
(2)项目支出181,256.12元,是用于供销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开展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具体是:
①重要物资储备支出:化肥淡季储备补贴181,256.12元
4.2015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5.2015年度资产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资产总额485,456.12元,当年减少22562.67元,即:库存现金增加30.44元,其他应收款增少21,267.11元,固定资产因折旧减少1,326.00元,年末资产总额 462,893.45元,其中:流动资产 400,019.45元,固定资产62,874.00元。
6.2015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5度无非财政拨款收支。
7.2015年度“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4,467.796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33,987.96元。“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的1.36%。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元,接待批次为2批,接待人6人。与上年持平。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5年,公务用车保用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33,987.96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机关1辆公务用车进行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其中,燃料费17,105.00元、维修费4,920.00元、路桥费4,651.00元、保险费7,311.96元,实际全年公务用车运行费为 33,987.96元,平均每辆33,987.96元/年。2015年公务用车支出预算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的75.26 %.比上年增加8.97%,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电子商务发展业务用车及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绥阳县供销合和社联合社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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