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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审核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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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审核公示 
根据《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绥府办法[2023]6号文件规定,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象资格。1、绥阳县户籍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新就业职工(含城镇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3、在绥阳县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4、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5、特殊住房困家庭。
(二)收入状况。绥阳县户籍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300元以下。其他对象不限。
(三)住房状况。1、绥阳县户籍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自有产权房屋或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未购买(租赁)其他公租房。2、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特殊住房困难家庭: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四)其他条件。
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新就业职工(含城镇就业或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在本地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工作,具有合法劳动合同关系;在本地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保3月以上(含3月);未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3、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用工单位提供工资发放证明3月以上(含3月);未在本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其它住房保障政策的情况。4、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面积达标,因人口结构导致的居住不便的家庭(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写出说明)。5、特殊住房困难家庭:①在本地无自有住房,近三年内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或住房补短板政策的需要特殊照顾的农村家庭。{原则上在户籍地乡镇(街道)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认定材料}。②自有居住房屋为D级危房的家庭(不限户籍),提供危房鉴定材料,在属地乡镇(街道)申请。③因大病在县城就医的,按照特殊情况申请公租房临时居住(由属地乡镇政府出具公函)。
经审核,下列家庭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及住房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 工作单位 配偶 户籍所在地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 入 现住房地址 申请地范围内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地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房屋性质 申请人类型 备注
1 王顺书 务零工 龚荣生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6 1233 风华镇虹桥社区和谐苑1栋1单元203室 80.39 13.4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2 杨登敏 胡万顺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6 1333 风华镇虹桥社区和谐苑5栋1单元503室 59.18 9.86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3 李进芬 张国义 风华镇风华街居民委员会 7 1285 风华镇风华街450号3栋1单元201室 100 14.29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4 邓代明 张忠敏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6 1417 风华镇虹桥社区幸福苑1栋2单元102室 82.62 13.77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5 李明华 务零工 石会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11 1272 风华镇虹桥社区150号九九幼儿园安置房A栋1201室 115.08 10.46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6 秦德远 务零工 姚远珍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6 1333 风华镇风华街550号1栋2单元501室 80.39 13.39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7 朱绍成 务零工 刘世英 风华镇风华街居民委员会 6 1333 风华镇风华街金承安置房2栋2单元503室 87.48 14.58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8 王益科 务零工 朱连英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8 1250 风华镇虹桥社区350金承安置房9栋1单元501室 102.5 12.8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9 李梦娇 胡江军 风华镇虹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6 1333 风华镇虹桥社区450金承安置房13栋1单元301室 82.4 13.7 自有住房 易地搬迁
10 曹新兴 务工 罗永涛 蒲场镇儒溪村村民委员会 4 800 蒲场镇儒溪村跃进组20号 0 0 借住 特殊困难家庭
11 李发均 离异 蒲场镇大溪村村民委员会 3 1000 蒲场镇大溪村 70 23.33 借住 特殊困难家庭 自建房已被法院查封
12 方金晶 绥阳县侯飞副食经营部 离异 洋川街道南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1 1000 洋川街道诗乡1号 0 0 借住 低收入家庭
13 潘运鹏 离异 洋川街道天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1 1100 洋川街道解放中路165号 0 0 租赁 低收入家庭














公示期:3天

以上申请家庭如有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根据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26363386、26362911                 举报地址:绥阳县住建局办公室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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