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审核决定公示 | ||||||
根据《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绥府办发〔2023〕6号)的规定, 经按相关程序审核,下列家庭(个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 ||||||
序号 | 申请人 | 工作单位 | 家庭成员人数 | 申请所在地 | 户籍所在地 | 申请人类型 |
1 | 刘旭 | 无 | 2 | 旺草镇小旺草村村委会 | 旺草镇小旺草村村委会 | 特殊困难家庭 |
2 | 何康会 | 无 | 2 | 洋川街道天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 宽阔镇天台村委员会 | 外来务工人员 |
3 | 孙阳阳 | 无 | 3 | 洋川街道西街居民委员会 | 洋川街道红五社区委员会 | 低收入家庭 |
4 | 乐育治 | 绥阳县九康大药房 | 1 | 洋川街道天台社区居民委员会 | 郑场镇狮山村委员会 | 外来务工人员 |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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