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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审核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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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审核决定公示 
根据《绥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绥府办发〔2023〕6号)的规定, 经按相关程序审核,下列家庭(个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现向社会予以公布。
序号 申请人 工作单位 家庭成员人数 申请所在地 户籍所在地 申请人类型
1 谭茂先 洋川街道办事处 1 洋川街道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旺草镇茅家铺村村民委员会 新就业职工
2 万维康 洋川街道办事处 1 洋川街道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旺草镇角口村村民委员会 新就业职工
3 郑敏 洋川街道办事处 1 洋川街道西街社区居民委员会 温泉镇双河村村民委员会 新就业职工
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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