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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6073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1-22
  • 文  号:
  • 绥府通〔2026〕1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报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表扬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通报
来源: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绥阳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为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弘扬先进、树立楷模,营造平安绥阳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有关规定,决定授予莫君辉、莫明佐、郑德文三人“绥阳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深化平安绥阳建设发挥积极作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积极参与平安绥阳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主人翁精神,学习他们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为深化平安绥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莫君辉、莫明佐、郑德文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绥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莫君辉、莫明佐、郑德文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莫君辉:男,贵州省绥阳县温泉镇村民。

莫明佐:男,贵州省绥阳县温泉镇村民。

郑德文:男,贵州省绥阳县温泉镇村民。

主要事迹:2025年6月23日上午7时许,天降暴雨,河水暴涨,正安县周某、丁某夫妇二人驾乘二轮摩托车经过温泉镇青杠湾滚水坝时,不慎被洪水连车带人冲入河道,二人的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此时,正在河边收取抽水泵的莫明佐发现一名男子正抓着堤坝坎在洪水中挣扎,半个身子已被湍急的水流裹挟,随时有被洪水卷走的危险,并看到一名女子已被洪水冲走100余米,在湍急的洪水中时隐时现,情况万分危急。莫明佐决定优先救援离岸更远、处境更危急的丁某,他立即沿河岸追赶至回水湾,跳入水中将其拦腰抱住,奋力将其拖拽上岸。同时,在河边劳作的莫君辉也发现正抓着堤坝坎挣扎的周某,鉴于水流湍急且暗藏漩涡,莫君辉立即联系附近的郑德文,二人跳入水中合力将周某成功营救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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