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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311469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2-27
  • 文  号:
  • 绥府任〔2026〕4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艳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艳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绥阳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刘艳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绥干任〔202610号)文件精神,经十届县人民政府20262月12日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刘艳军同志任绥阳县财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绥阳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兴泽同志任绥阳县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绥阳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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