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付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绥干任〔2025〕121号)、《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邹晓龙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绥干任〔2025〕115号)、《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令狐龙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绥干任〔2025〕123号)文件精神,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2025年10月9日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付明波同志任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绥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令狐龙飞同志任绥阳县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 翔同志任绥阳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长友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荣飞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绥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邹晓龙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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