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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365594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0-16
  • 文  号:
  • 绥府任〔2025〕25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付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绥阳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洋川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驻绥垂直管理部门,省级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付明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绥干任〔2025121号)、《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邹晓龙同志不再担任职务的通知》(绥干任〔2025115号)、《中共绥阳县委关于提名令狐龙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绥干任〔2025123号)文件精神,经十届县人民政府202510月9日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付明波同志任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绥阳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令狐龙飞同志任绥阳县煤炭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翔同志任绥阳县科学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长友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荣飞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绥阳中学副校长职务;

邹晓龙同志不再担任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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