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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42036
  • 信息分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6-02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绥阳县清凉经济环境管理细则(试行) 政策解读
绥阳县清凉经济环境管理细则(试行) 政策解读
来源:绥阳县水务局 作者:绥阳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字号:

一、起草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清凉经济(如水上娱乐、避暑旅游、涉水体育等)作为绿色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县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清凉经济活动的无序发展也带来了水资源安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问题。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水域管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实际制定。

三、目的意义

为加强清凉经济项目建设及经营活动监管,制止违法违规侵占水域岸线行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急需破解当前涉水经营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制定管理细则,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绿色水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绥阳县行政区域内,利用河流、水库等水域开展的水上娱乐、避暑旅游、涉水体育等项目的建设、经营及监督管理活动。

五、制定《细则》的内容说明

本细则包括总则、活动规范、法律责任、附则四个方面共二十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细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

第二章活动规范,共12条,规定了清凉经济活动的建设要求、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废水排放、噪声管控、安全警示、资源评估、项目申报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法律责任,共4条,明确了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

第四章附则,共2条,规定了细则的施行日期和解释权归属。

六、实施期限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绥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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