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阳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绥阳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从本局实际出发,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成立县自然资源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作为党组书记主动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对全局业务办理流程和重要事项议事规则进行重新梳理,实行流程再造,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岗位和关键环节全过程监管,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审批供应和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等重大事项和涉及民生关切的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决定,尽可能地避免决策失误。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审查,严格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二是推进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乾锋律师事务所作为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依法依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职能信息、法规公文、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完成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标准录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取件。同时推进“六个一”改革、编制当场办结清单、限时办结清单等清单。印发《绥阳县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工作方案》,将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我局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308项,实现必须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的目标。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深入推进《绥阳县耕地保护坝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通知》和《绥阳县自然资源督察办法》落实落地,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保护制度,保质保量完成“三区三线”划定我县耕地保有量79.5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54.43万亩的保有量任务。四是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扎实开展遏制农村乱占耕地“月卫片工作”,核实填报疑似乱占耕地图斑388个;认真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核实填报卫片图斑684个;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67件。
(四)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一是制定《绥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绥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意见》和《绥阳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学法工作推进计划》,开展以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各类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二是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开展系列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周等特定节日,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三是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出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把严格执法与有情普法相结合,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和日常普法有效落实。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五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吸收和培训,实行行政执法证办理全覆盖,组织执法人员在单位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宣在线”课程网络培训学习,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2023年以来,我局作出的行政决定被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共计22起,其中7起终止复议、1起驳回复议申请、7起撤回复议申请、5起被县政府撤销、1起经审理我局未参与,1起未办理完毕。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全年度被提起行政诉讼共31件(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涉及不动产类案件24件(其中林权14件、承包经营权3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7件),土地征收补偿类1件,出让金类1件、行政赔偿1件、行政强制2件、信息公开1件、其他1件被提起行政诉讼一审结案共19件,涉及不动产类案件14件(含林权登记纠纷10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纠纷2件、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2件)、出让金类1件、信息公开1件、行政强制2件、其他案件1件。胜诉案件17件,胜诉率为约为89.47%,败诉2件,败诉率约为10.53%。被提起行政诉讼二审和再审结案共10件,涉及不动产类案件9件,行政征收1件。胜诉案件7件,胜诉率为约为70%。2023年,我局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亦无上年度结转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六)推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一是以完善机制为抓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细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任务,逐项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把责任分解下去并加强督查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健全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三是继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梳理自然资源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健全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风险防控体系,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四是以作风建设为主线,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持续转作风、改作风,以过硬作风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差距。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够,群众知晓度不高,耕地保护监管不到位。二是规划执法存在差距。缺乏统一有效的联合监管机制,致使城乡结合部等部分重点区域乱占耕地违章扩建、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三是林权登记档案程序性错误严重,证地不和、图件不配;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和林权登记重叠现象严重,出现“一地两证”。涉及行政确权、行政诉讼案件急速增长,导致行政败诉风险居高不下。
三、下步打算
(一)以加强学习为起点,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管理,以制度约束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降低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率。加强对《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遵义市违法治理条例》。
(二)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基础,切实提高自然资源领域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切实改善生态环境。二是妥善处理各涉林涉地纠纷,依法开展确权登记,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降低行政败诉率整治。三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快速、高效、优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
(三)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面落实资源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深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岗位责任制落实。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持续加大打击土地违法行为的力度,强化耕地保护巡查力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占耕地违法行为。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绥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