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绥阳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中共绥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绥法委发〔2022〕3号)要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助力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现将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已组织学习22次。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坚持学习,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辅助读物,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与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同安排部署、同推进落实。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二)部署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情况
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首要任务,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挥各类普法阵地和平台作用,集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先后诗乡广场、各乡镇开展宣传活动,现场为群众解疑答惑、接受法规政策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提升社会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增强了宣传的实效。二是全系统人员参与法宣在线学习,并全员通过考试。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对全局业务办理流程和重要事项议事规则进行重新梳理,实行流程再造,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风险岗位和关键环节全过程监管,有效堵塞管理漏洞。三是全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审批供应和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调处等重大事项和涉及民生关切的问题,实行集体研究和讨论决定,尽可能地避免决策失误。
(四)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情况
一是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开展系列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增强普法宣传教育实效。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周等特定节日,通过现场咨询解答、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列出普法责任清单,坚持把严格执法与有情普法相结合,落实动态巡查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和日常普法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行政执法,自2022年8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我局共计立案查处案件3件,处罚款9万余元,收缴罚款9万余元,拆除违法建筑1453.4平方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系统建设。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监管平台建设,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及时录入并公布检查结果。四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五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执法人员吸收和培训,实行行政执法证办理全覆盖,2022年度新增已办理执法证50本,已完成学习考试,正在办理12本,开展集中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培训2次。六是集中开展以案说法警示会,。请邀请资深专业的法律专业人员对中层以上干部进行培训,选取自然资源领域重大、典型案件,以案说法,筑牢依法行政的意识。
(五)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情况
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聚焦"作示范、创一流"的目标定位,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一是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对标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及部署,积极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工作,“三区三线”成果获得批复。二是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乡村振兴的有关文件精神,为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我县完成县级乡村振兴帮扶村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共5个,已全部获得批复。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健全数据共享和安全管理机制,科学优化流程,强力推动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用地刚性需求与耕地保护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临双重压力。近两年我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大,“十三五”“十四五”时期涌现一大批重点项目,对耕地的需求日益增加,随着乡村振兴发展项目用地需求,占补平衡压力骤增,既要保障用地,又要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面临双重压力和两难境地。二是“双违”行为管控力度有待提高。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遵义市优化调整跨部门跨领域集中行政执法权范围的批复》(黔府函〔2022〕85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执法体制改革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要求,制定了《绥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自然资源违法查处工作的通知》(绥自然资发〔2022〕113号)、《县城规划区(洋川街道辖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执法主体地位和管控主体责任及各有关职能部门“两违”监管职责,但仍然存在对已发生的“两违”行为查处不及时,违法违规状态得不到及时有效地消除情况,不能有效承接有关事权。三是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全县中型矿山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意识程度较高,但多数私营小型矿山企业分布散、投资小、管理混乱,普遍存在重资源开发,轻环境保护与治理等现象。受矿业经济市场和政策影响,部分小型矿山被迫停产或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矿山地质环境遗留问题难以解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较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资金投入仍需提高。
三、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结合基层组织工作实际,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出台关于乡镇、
街道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席会实体化运作机制或规则。
二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办事程序。有效衔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简化工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窗口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年组织对窗口服务和综合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或跟班轮训,确保赋予乡镇的事项能够承接的住、接的好。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