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2 11:58 字体:[]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做法

1.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调整组织机构。年初制定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重点做好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综合情况、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等,保障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改进政务公开做法,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除涉及保密的工作之外都要及时主动地公开。

2.强化公开单位办事流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积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服务承诺等,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不断细化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内容,减少依申请公开的数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使政务公开工作更贴近民心、更符合民意。  

3.强化服务窗口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化建设。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完善互动信箱服务体系,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电子政务应用促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网上办事、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与互动栏目,指定专人及时认真办理并答复网上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实现门户网站的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继续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门户网站的建设,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及时更新网站的内容,拓展网上公开范围,增加网站图片、视频信息的公开形式,增加信息容量,扩大网站的对外影响。加强局门户网站与后台业务系统的整合,优化业务流程,促进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为服务对象提供包括办事指南和表格下载等一体化服务。

4.加强督导检查,使责任落到实处。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和“三审三校”的责任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违规责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给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办事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地服务,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通过设置并优化窗口,基本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窗式办理,开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管理,将就失业登记纳入前台及时办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提高。2024年以来我局结合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县门户网和电子政务网等向社会及时公开我局有关就业、劳务扶贫、社会保障、事业单位管理、工资福利、劳动关系和劳动仲裁等涉及业务工作的“三公”经费、招聘信息公告、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公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公示、创业一次性补贴发放公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公示、政策法规、部门概况、通知公告等共计4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3条

行政许可

3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考核机制还不够健全。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三是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四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机制、协调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使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并定期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与评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