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负责引进人才在本县就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工作职责和“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农民工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县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实施细则。按规定做好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就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及离退休政策规定;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负责奖励表彰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负责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统筹实施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1.负责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宜。
12.受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负责法律规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本部门“放管服”规章及权责事项;结合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15.职责调整
(1)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县委组织部。
(2)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
(3)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划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4)将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职责和“三关爱”工作中的关爱农民工工作职责划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下属二级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具体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绥阳县就业局、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绥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院。(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财务独立,本次公开的部门预算数据均不含社会保险事业局)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7个股(室):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县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等,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对全县就业再就业资金及其他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全县重大资金等违规违法案件。负责统筹协调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工作;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数据和网络建设,承担网站信息系统和公文系统等软硬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信息调查、分析和网上发布工作。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放管服”和权责事项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统筹协调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2.人教股(党建办)。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干部日常管理、职称评聘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主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接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部的考核、任免事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及工人(劳动合同制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服务局党组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联系工青妇组织;承担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3.事业单位管理股。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及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事业单位组织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县表彰奖励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管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负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的计划审批、备案、政策执行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职)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县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拟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15851”人才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激励政策;负责全县人才资源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县级高级人才津贴的考核、审批、发放工作,兑现相关人才政策待遇;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引进人才在本县的就业管理;负责引智项目的实施工作。
4.职建股(农民工工作股)。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的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开展,负责“三关爱”中的农民工关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非公有制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的总体规划、重要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执行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城镇解困工作信息平台建设;牵头做好全县城镇困难群众信息核对系统建设,并组织信息核对工作。
5.工资福利股。落实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承办县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政策;协同做好县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6.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县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管理,并组织查处全县重大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对全县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参与破产企业改制方案审核工作;负责县本级有关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负责全县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负责县本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及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工作;负责县级工伤认定工作(含企业老工伤确认);负责县级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和全县提前退休报批;承担县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劳动监察股。负责指导全县“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和监督县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县内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承担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劳动争议、人事仲裁。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总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24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人)。2024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38人,其中:行政16人含机关工勤2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2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人);合同制工人1人;退休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合计34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00.5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40.5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4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万元,教育支出2.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43万元,农林水支出70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其他支出100.51万元。2025年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 226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大,三是财政管理模式改变,2024年预下达的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计入年初预算指标。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收入总额为3470.8万元,较上年增加226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大,三是财政管理模式改变,2024年预下达的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计入年初预算指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29.7万元,占部门收入的67.1%;其他收入100.51万元,占部门收入的2.89%;上年结转结余1040.59万元,占部门收入的29.9%。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3470.08万元,较上年增加226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大,三是财政管理模式改变,2024年预下达的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计入年初预算指标。其中:基本支出604.6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7.42%;项目支出2866.1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2.59%。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11%;教育支出2.47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6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74.54%;卫生健康支出28.43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81%;农林水支出701.5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0.2%;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1.35%;其他支出100.5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8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34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7.1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1141.1万元(含其他支出),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2.88%。相应安排支出3470.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11%;教育支出2.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4.54%;卫生健康支出28.4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81%;农林水支出701.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2%;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35%;其他支出100.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9%。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4年相比,增加2262.6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大,三是财政管理模式改变,2024年预下达的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计入年初预算指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370.29万元,较上年增加2167.6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二是上年结转结余较大,三是财政管理模式改变,2024年预下达的2025年度就业补助资金计入年初预算指标。其中:基本支出60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94%;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625.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66%,上级补助列支县本级项目支出2136.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3.39%。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12%;教育支出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74%;卫生健康支出28.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4%;农林水支出70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81%;住房保障支出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04.66万元,较上年增加29.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自然增长。其中人员经费56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79%;公用经费3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6.2%。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2.5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5.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6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6.45%;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6.9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9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37.56万元,占公用经费的68.89%;2025年基本支出无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4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5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增加0.1万元,增加11.11%。主要原因是因2025年招商引资任务较重,所以增加预算了0.1万元的接待费用。
2025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车龄老化,预计2025年需大修一次,确保司乘人员安全,所以在定额内增加预算了0.5万元。
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5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上年结转结余总额1141.1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万元,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为招商引资4.11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36%;教育支出2.47万元,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为其他教育支出2.47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45万元,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一是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14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8.75%,二是职业培训补贴15.38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34%,三是求职和创业补贴17.51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53%,四是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5.56万元,占结转结余的7.49%;农林水支出701.56万元,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一是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7.3万元,占结转结余的5.89%,二是生产发展14.95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32%,三是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95万元,占结转结余的2.27%,四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93.36万元,占结转结余的51.99%;其他支出100.51万元,项级功能分类科目名称为其他支出100.51万元,占结转结余的8.8%。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604.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60.35万元,津贴补贴120.41万元,奖金38.41万元,绩效工资5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2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88万元,住房公积金47.12万元,伙食补助费8.36万元,办公费3万元,电费8万元,邮电费4.65万元,差旅费4.5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福利费1.5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98万元,培训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退休费27.94万元,生活补助8.67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2866.14万元,其中:招商引资4.11万元,其他教育支出2.47万元,行政运行5.1万元,劳动保障监察2.7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81.2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49.38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786万元,就业见习补贴300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00万元,求职和创业补贴47.51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5.56万元,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67.3万元,生产发展14.95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5.9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93.36万元。其他支出100.51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4.2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37.2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8.71%。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3.45万元,主要原因:2025年部门预算财政编制方案发生变化,一是提高人头定额标准,二是取消运转类专项经费原因形成,如按同口径比较,我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较2024年有所下降。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2376.1万元,累计折旧(摊销)687.2万元,净值168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071.4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04.6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增加167.7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取得公共实训基地土地使用权计入。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725.04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2866.14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中央财政第一批就业补助资金项目1100万元,用于支付全县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38.79%。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