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服务宗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提供社会保障。
业务范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为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内设二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12个。
内设科室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综合股 |
内设股室 |
2 |
财务统计股 |
内设股室 |
3 |
养老保险股 |
内设股室 |
4 |
工伤保险股 |
内设股室 |
5 |
失业保险股 |
内设股室 |
6 |
稽核股 |
内设股室 |
7 |
信息股 |
内设股室 |
8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股 |
内设股室 |
9 |
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
内设股室 |
10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
内设股室 |
11 |
大厅服务股 |
内设股室 |
12 |
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管理股 |
内设股室 |
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2489.66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922.16万元,增长58.83%,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政策性提标,使得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二、2023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8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82.36
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7.30万元,占0.29%。
三、202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8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17万元,占24.11%;项目支出 1889.49万元,占75.89%。
四、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482.36万元。与2022年相比,增加1119.89万元,增长82.20%,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政策性提标,使得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2.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1 %。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9.89万元,增长82.20 %,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政策性提标,使得县级配套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394.79万元,占15.90%;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75万元,占0.9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3万元,占1.6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8.20万元,占4.3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52万元,占0.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759.44万元,占70.88%;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1.51万元,占0.0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0万元,占3.99%;行政单位医疗13.28万元,占0.53%;公务员医疗补助4.69万元,占0.19%;住房公积金35.85万元,占1.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48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4.79万元,支出决算为39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75万元,支出决算为2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1.33万元,支出决算为4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59.44万元,支出决算为175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9.00万元,支出决算为9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2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69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85万元,支出决算为3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0.1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56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3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2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与2022年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65.8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
成预算数的28.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相比,减少0.27万元,下降65.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0人次,支出0.1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相应支出。
十、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7.3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7.30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7.30万元,功能分类全部属其他支出。
十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等。与2022年相比,增加1.51万元,增长4.75 %,主要原因是本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工会经费预算500元/人。
十二、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
十三、2023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83.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部门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故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说明
注:因本单位隶属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包含在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自评表中。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结余分配:指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科目(款)行政运行科目(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科目(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之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项):反映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