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社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绥阳县社保局2023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3-02-16 08:45 字体:[]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服务宗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提供社会保障。

业务范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为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无内设二级预算单位。内设股室12个。

内设科室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综合股

内设股室

2

财务统计股

内设股室

3

养老保险股

内设股室

4

工伤保险股

内设股室

5

失业保险股

内设股室

6

稽核股

内设股室

7

信息股

内设股室

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股

内设股室

9

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内设股室

1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股

内设股室

11

大厅服务股

内设股室

12

关系转移和个人账户管理股

内设股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总编制数32人,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数31人,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33人(比编制数多1人是因执法局改革划入2名参公人员至我局),其中参公管理事业编制数32人、工勤1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人员2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三、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1447.9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47.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6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减少755.36万元,减幅6.19%,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额为11447.97万元,较上年减少755.36万元,减幅6.19%,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

收入预算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47.97万元,占部门收入的10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1447.97万元,较上年减少755.36万元,减幅6.19%,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0491.4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1.64%;项目支出956.5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36%。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6.6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9.46%;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21%;住房保障支出37.9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3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1447.97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447.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6.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6万元。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减少755.36万元,减幅6.19%,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1447.97万元,较上年减少755.36万元,减幅6.19%,减少原因主要是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10491.42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1.64%;项目支出956.5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36%,全部是县本级财力安排。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6.61万元,占部门支出的99.46%;卫生健康支出23.40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21%;住房保障支出37.96万元,占部门支出的0.3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491.42万元,较上年减少205.8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缺口资金的减少。其中人员经费10477.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9.87%;公用经费1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0.1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4.4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8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14%;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20.6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20%。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3.9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00%;本年无资本性支出预算。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0.5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结余,因此无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0491.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4.95万元、津贴补贴124.87万元、奖金50.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37.96万元、办公费2.94万元、水费1.2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3.30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4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万元、生活补助4.70万元、退休费10.17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0036.86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956.55万元,其中: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23.75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932.8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90万元,全部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增加2人,二是本年工会费预算标准较上年人均增加500元/年。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122.76万元,累计折旧87.66万元,净值35.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4万元,固定资产29.96万元),较上年减少64.54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城乡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上年末有结转结余资金,本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956.5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956.55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县级配套资金项目932.8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97.52%。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社保局)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6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