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绥阳县林业局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2.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3.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表4.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表7.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8.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9.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初资产情况表
表10.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11.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表12.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三、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无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林业执法工作。
2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证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4 、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陆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 、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 、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 、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 、指导镇级林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绥阳县林业局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天保办、森防办、林派、林政股、检疫站、营林股、法规。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林业局部门总编制数46人,其中机关人员编制数14人,事业单位编制数32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管理32人、离休1人、退休33人。
机关人员编制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1人。
事业单位编制数32人,实有事业管理32人。
二、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1)
三、绥阳县林业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49.26万元,各项收入预算与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占比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分功能科目支出比例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6.69万元、占2019年部门收入的8.72%;卫生健康收入27.13万元、占2019年部门收入的4.18%;农业水收入531.46万元、占2019年部门收入的81.86%;住房保障收入33.99万元、占2019年部门收入的5.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2019年部门收入的0%。
比2018年收入预算总额减少15.0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木材检查站划入综合执法局。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额64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4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92.17%;项目支出50.86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7.83%。
2019年按支出功能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8.72%;卫生健康支出27.13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4.18%;农业水支出531.46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81.86%;住房保障支出33.99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5.2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0%。
2019年支出649.26万元,与上年支出比较变化: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13万元、下降1.83%;项目比上年减少3.95万元、下降7.2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649.2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649.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收支总额649.26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减少15.0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木材检查站划入综合执法局。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64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92.17%,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1.13万元、下降1.83%,减少的原因是木材检查站划入综合执法局;项目支出5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83%,项目比上年减少3.95万元、下降7.21%。减少的原因育林基金安排的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7.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7%;公用经费2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0.8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2%,较上年减少16.7万、下降44.53%。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据实办理,暂无预算数据。
2.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4.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接待费1.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66%,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19%。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6.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54%,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本部门,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暂无预算数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局无预算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07万元,其中办公费1.9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3万元、差旅费1.9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2.2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费2.34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由于压缩6%经费用于教育和精准扶贫项目、扣出2019年党报党刊原因,比上年减少2.83万元,下降11.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其中:购买服务0万元,资产配置采购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6281.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79.97万元,固定资产194.6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9年财政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3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50.86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目标1: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
目标2:从多渠道控制松树癌症—松材线虫病的传入,有效保护我县森林安全。
目标3: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 。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项目支出50.86万元,是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害防治工作。具体是:
1.林业生态效益补偿项目6.58万元,用于国家及地方公益林等方面的支出;
2.林业防灾减灾39.48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防治工作;
3、退耕还林项目4.8万元,用于退耕还林验收工作。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