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发布时间: 2020-02-11 14:24 字体:[]

公开目录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收入总表

3.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支出总表

4.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

7.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表

8.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初资产情况表

10.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11.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12.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表

三、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无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一、绥阳县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林业执法工作。 

2 、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 、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证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4 、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研究提出主管的陆生动植物保护名录的调整意见;在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指导下,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 、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 、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 、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 、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 、指导镇级林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 、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绥阳县林业局内设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林业生发展中心森业资源管理股森林病虫建议防治站、营林生产管理股自然保护地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绥阳县林业局部门总编制数51,其中机关人员编制数14人,事业单位编制数37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管理32人、离休1人、退休33人。

机关人员编制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3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机关工勤1人。

事业单位编制数37人,实有事业人员33人。

二、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1)

三、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955.93万元,各项收入预算与部门收入预算总额占比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分功能科目支出比例分别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4.73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5.73%;卫生健康收入36.73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3.84%;农业水收入828.47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86.67%;住房保障收入36.01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3.7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0%。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增加306.67万元,增长47.23%,主要增加的本级匹配民生保障经费公益林补偿资金和森林保险经费

(二)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0年支出总额95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36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66.05%;项目支出324.57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额的33.95%。

2020年按支出功能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54.73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5.73%;卫生健康收入36.73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3.84%;农业水收入828.47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86.67%;住房保障收入36.01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3.7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2020年部门收入的0%。

2020年支出955.93万元,与上年支出比较变化:基本支上年增加32.96万元、增加5.51%;项目比上年增加273.71万元、增加42.16%(主要增加的本级匹配民生保障经费公益林补偿资金和森林保险经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955.9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955.9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0年收支总额955.93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306.67万元,增长47.23%,主要增加的本级匹配民生保障经费公益林补偿资金和森林保险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955.93万元,其中,基本支上年增加32.96万元、增加5.51%;项目比上年增加273.71万元、增长42.16%(主要增加的本级匹配民生保障经费公益林补偿资金和森林保险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1.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0.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73%;公用经费2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7%。

(六)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三公”经费预算17.76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86%,较上年减少3.04万、下降14.62%

1.因公出国(境)费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和外事部门出国任务批复据实办理,暂无预算数据。

2.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2.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接待费2.3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24%,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由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86%。

3.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5.46万元(其中公用经费支出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万元),占当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2%,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运行维护经费

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并未分配到本部门,年度中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暂无预算数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情况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其中当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额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下降)0%,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局无预算按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63万元,其中办公费2.4万元、差旅费0.98万元、培训1.5万元、工会经费2.15万元、会议费0.5万元、福利2.34万元、公务接待费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6万元。由于压缩6%经费用于教育和精准扶贫项目、扣出2020年党报党刊原因,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2.0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25%,其中:购买服务0万元,资产配置采购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0年初,国有资产合计18431.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950.73万元,固定资产715.0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财政安排的绩效目标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4.57万元。项目主要目标是: 目标1: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森林覆盖率。

 目标2:从多渠道控制松干蚧为害造成的枯死松树进行清理,有效保护我县森林安全。

 目标3: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促进补偿活动、调动生态保护积极性。

目标4:开展森林防火监测、预防、应急演练、培训、宣传等工作,将全县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7‰以内。

目标5:投保森林面积180.9万亩(其中:公益林107.21万亩;商品林73.69万亩),主要购买险种为火灾险。使我县的森林覆盖率得到提升、有效全面保护我县天然林、筑牢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同时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助推我县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奔小康。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部门项目支出324.57万元,是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害防治工作。具体是:

1.林业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工作经费5.92万元,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8.8万元用于国家及地方公益林等方面的支出;

2.林业防灾减灾35.53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5.92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9.61万元),用于森林防火及林业有害防治工作;

3、退耕还林项目4.32万元,用于退耕还林验收工作;

4、政策性森林保险补贴7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

(七)名词解释

1.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

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绥阳县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