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绥阳县经济贸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及群众、企业关心关切,以推进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着力点,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及企业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主动公开工作信息,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奠定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始终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原则,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公开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我局再次对权力责任两个清单进行认真梳理,目前我局权力责任清单总共20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检查事项2项,其他类12项,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经贸局子网站进行公开,便于企业查询和使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面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接入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模板、空表均已公示在网上),申请企业(个人)可登陆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申请。在收费情况方面,我局对所有审批、备案事项均不收费任何费用。
(四)平台建设。我局门户网站设立在绥阳政府门户网部门栏目内,名称为“经济贸易局”。网站从开通至今,严格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对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互动交流8个等栏目进行更新和完善。
(五)监督保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务统筹、协调和推进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制定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及时跟进、动态掌握、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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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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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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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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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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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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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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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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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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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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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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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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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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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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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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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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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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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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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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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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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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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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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县经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和及时,监督检查还不够有力。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注重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及时效性,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服好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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