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内设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3.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4.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
6.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7.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街道)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地区间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8.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9.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10.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11.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2.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13.执行国家、省、市、县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县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14.按规定管理县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保障驻绥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15.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17.职责调整。
(1)将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的粮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2)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绥阳分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18.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地方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地方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19.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贸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经贸局负责专业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发展和改革局与县经贸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上级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上报前征求县经贸局意见。上报上级能源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县经贸局审核上报。
县经贸局负责拟订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二)单位内设机构设置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单位共计1个,具体是: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3个:绥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绥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财政差额补助事业单位0个。
内设机构设置,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共10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改革股、建设项目管理与投资股、农村经济与生态建设股、产业发展与财经贸易股、社会事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新型城镇化股、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本部门总编制人数3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2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2023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16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17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0人;离退休人员16人(含离休0人、退休16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合计145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15.7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58.2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48万元,农林水支出35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1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1万元。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211.6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入总额为1458.28万元,较上年减少211.6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42.58万元,占部门收入的57.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部门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 %;上年结转结余615.7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42.2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458.28万元,较上年减少211.6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79.28万元,占部门支出的32.87%;项目支出363.3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4.91%,上年结转结余615.7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42.22%。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04万元,占32.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5万元,占3.16%,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占1.73%,住房保障支出38.18万元,占2.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万元,占18.03%,上年结转结余615.7万元,占42.22%。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45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2.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7.7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61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2.22%。相应安排支出145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2.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3.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6%;卫生健康支出125.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农林水支出35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4.17%;住房保障支出38.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6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04%。2024年收支总额与2023年相比,减少211.68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842.58万元,较上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79.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363.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上级补助列支县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7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48%;卫生健康支出25.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9%;住房保障支出38.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5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6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1.2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79.28 万元,较上年增加12.2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增加。其中人员经费466.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公用经费1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9.3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5.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4.5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29%;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 10.98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29%,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9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0.4%。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2.54万元,占公用经费的2.62%;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0%。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3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上年结转结余总额6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项目支出615.70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00%。按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93万元,占结转结余的26.46%;卫生健康支出100.27万元,占结转结余的16.29%;农林水支出352.4万元,占结转结余的57.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01%。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479.28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4.78万元,津贴补贴90.58万元,奖金24.25万元,绩效工资62.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6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6万元,住房公积金38.19万元,办公费1.77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福利费1.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退休费34.04万元,生活补助10.5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1.91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979万元,其中:2023年第六批市级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22.5万元,储备粮油补贴支出180万元,价格监测经费0.1万元,粮食信息统计3万元,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1.93万元,聘用专业审计人员工作经费35万元,绥阳县大路槽乡长阳村石龙四联产业路硬化项目40万元,绥阳县国防动员工作经费5万元,绥阳县县级储备粮油安全保障项目80万元,绥阳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项目312.4万元,文星水库工程5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37.8万元,疫情防控能力保障经费100.27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万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2.1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4.74%。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5.11万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人均增加500元。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5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12.5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62.44%;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1.26万元。主要原因:正常增加人员运转经费、工会费、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2626.92万元,累计折旧(摊销)260.35万元,净值2212.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8万元,固定资产2499.04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减少56.17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63.3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979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绥阳县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项目312.4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31.91%。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子。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16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