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年8月
目录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2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主要职责是:(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和省、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研究拟订县内跨乡镇(街道)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内地区间合作交流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三)执行国家、省、市、县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县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县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四)按规定管理县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保障驻绥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各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县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责调整
1.将县经济贸易局(县商务局)的粮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县民政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县发展改革局。
2.将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绥阳分局;农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划入县医疗保障局;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划入县审计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监管职责划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收回机关。
(十八)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地方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地方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地方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执行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经贸局的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经贸局负责专业性能源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县发展改革局与县经贸局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做好上报上级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工作。上报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由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上报前征求县经贸局意见。上报上级能源部门核准备案的能源投资项目,明确规定由投资主管部门申报的,由县发展改革局、县经贸局联合审核上报,其余由县经贸局审核上报。
县经贸局负责拟订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管理县级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
2.与县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县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委托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县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按程序组织物资调出。
3.与县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粮食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本单位内设机构9个,具体是:办公室、综合规划与改革股、建设项目管理与投资股、农村经济与生态建设股、产业发展与财经贸易股、社会事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股(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物价管理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城镇化股。
下属事业单位2个,具体是:绥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和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类型 |
1 |
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行政单位 |
2 |
绥阳县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3 |
绥阳县价格认证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
注:单位类型划分为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其他单位等四类,请对照填列。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
在编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
合计 |
行政编制 |
事业编制 | ||
28 |
25 |
14 |
11 |
16 |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68.2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519.11万元,增长38.48%,主要原因是首先在职人员增加、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增加。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17万元,占75.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5.99万元,占24.87%。
本年支出合计174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25万元,占22.65%;项目支出1346.22万元,占77.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32.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84.95万元,增长14.83%,主要原因是首先在职人员增加、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4.58万元,增长41.98%,主要原因是首先在职人员增加、本年度的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人员经费,正常晋升职务、档次、薪级工资对应增加,其次是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9.07万元,占33.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92万元,占6.03%;卫生健康(类)支出17.43万元,占1%;农林水(类)支405.14万元,占23.28%;住房保障(类)支出27.74万元,占1.5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0.17万元,占9.78%,其他(类)支出435.99万元,占25.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4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5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3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53.18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8.9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增加公务车交通补贴、年度工资调标,工资正常晋升,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6.11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8.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工作运转保障厉行节约。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绥阳县收费站与县城公路改扩建项目资金35万元为财政应返还额度。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项),年初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67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98万元,支出决算为60.9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为16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58.1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97.16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我单位聘用专业审计人员经费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有结余。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3万元,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9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及人员经费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74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社会保险及人员经费减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财政应返不额度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36万元,支出决算为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行政单位医疗减少。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5.89万元,支出决算为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5.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省市直接下达指标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工代赈)补助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28万元,支出决算为2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
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信息统计(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6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费用补助和利息补贴是按实际金额支付。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9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亿斤粮食工程和其他项目支出是存量资金收回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4.2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7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71万元,主要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7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与2020年相比,减少0.75万元,降低6.30%,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06万元,占63.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9万元,占36.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决算数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疫情影响使用公务车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减少3.04万元,或降低30.10%,减少主要疫情影响使用公务车出差次数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购置原因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运行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十四五”规划期间,省、市到我县有县调研及农本调查调研增加。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增加2.29万元,增长12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局2021年承担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规划编制、经济运行、资金项目向上争取等重点工作,同时承接国家、省、市发改委,市委涉粮专项巡察、其他专项调研、检查等接待任务,致使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严重超标。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主要支出内容0;其中:外事接待费接待0批次,0人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费79批次826人次,支出4.09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用餐。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本表为空表。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故本表为空表。
(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0万元,故本表为空表。
(二)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故本表为空表。
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435.99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435.99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435.99万元,其中: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99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亿斤粮食工程和其他项目支出是存量资金收回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1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降低0.23%,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被减少。与2020年相比,减少0.8万元,降低4.57 %,主要原因是按照市政府关于压缩行政经费6%用于支持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有关要求,对各单位公用经费进行相应比例压减用于支持教育精准扶贫及压缩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4个县级财政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36.8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储备粮油补贴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项目概况:储备粮油补贴项目年初预算180万元,2021年执行数167.17万元,执行率92.87%。完成1000吨食用油保管费用补贴,完成3500吨粮食贷款利息和保管费用补贴;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完成年度县级储备稻谷200吨轮换任务;完成粮食重金属污染防治监测和对各县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自评结论为项目基本完成了项目年度粮油储备目标任务,储备粮油符合国家质量管理标准,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2、项目工作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基本完成全部目标任务。项目概况,项目工作经费项目年初预算42万元,2021年执行数41.11万元,执行率97.88%。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实现全年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2.74亿元,增速达12.5%;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资金1.6亿元;完成2022年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有序开展产生的车辆运行维护、差旅费、培训费、宣传等费用;完成年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和审查评估产生的办公经费;完成年项目编制及申报工作产生的日常工作经费。自评结论为以最低资金成本完成预期指标,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3.“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项目概况,“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项目年初预算25万元,2021年执行数25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完成《绥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编制工作;完成《绥阳县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项目编制规划》《绥阳县新型城镇化专项规划》《绥阳县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前期调研有关工作费用;完成2021年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谋划和储备信息等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自评结论为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4.粮食信息统计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本部门已完成全部目标任务。项目概况,粮食信息统计项目年初预算3万元,2021年执行数3万元,执行率100%。主要的产出和效果是完成2021年爱粮节粮、节粮减损工作;完成2021年全县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完成夏、秋粮入户调查。自评结论为达成预期指标,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现金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非财政拨款结余:核算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规定缴纳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现金流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反映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调控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反映上述款项以外其他用于粮油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反映国家为宏观调控需要而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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