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表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三)资产情况表
(十四)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六)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相关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贯彻落实财税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相关事宜,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指导全县收支管理,负责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具体编制县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和县级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及预算调整方案;拟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
4.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5.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的统筹、协调、指导,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职责。
6.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金。
7.拟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
8.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并监督管理。
9.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参与拟定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12.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和中央代地方发行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负责政府外债谈判业务,并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贷(赠)款进行管理。
13.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工作,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
14.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6.制定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开展财政政策、会计业务知识培训。
17.负责全县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信息建设。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因本部门下属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其预算纳入本级预算合并编制,故本部门预算即为绥阳县财政局本级预算,本部门合并编制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行政单位1个:绥阳县财政局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1)绥阳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2)绥阳县基层财政管理局;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1个:绥阳县财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设置,绥阳县财政局机关共设13个股(室):办公室、综合计划股、预算股、地方金融与债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政府采购与国有资产管理股、绩效管理股、会计与监督管理股。
绥阳县县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心下设直接支付中心和授权支付中心两个中心。
绥阳县基层财政管理局下设基财综合股和基财办公室两个股室。
绥阳县预算评审服务中心未下设股室。
(三)部门人员构成
本部门总编制人数78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58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3人)。2022年末,实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18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54人(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9人);财政差额补助事业15人;离退休人员41人(含离休0人、退休41人)。
二、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
三、2023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合计1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5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8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4万元。2023年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增加261.87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及政府采购平台运行维护服务费纳入本年专项资金预算。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收入总额为1521.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1.8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及政府采购平台运行维护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5.2万元,占部门收入的98.2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部门收入的0 %;上年结转结余26.54万元,占部门收入的1.74%。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521.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1.8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及政府采购平台服务专项资金预算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9.24万元,占部门支出的76.83%;项目支出352.5万元,占部门支出的23.16%。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29万元,占部门支出的8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 万元,占总支出的 6.66%;卫生健康支出5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66%;住房保障支出85.14万元,占总支出的5.59%。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98.2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上年结转结余26.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74%。相应安排支出152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9.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0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 万元,占总支出的 6.66%;卫生健康支出55.83万元,占总支出的3.66%;住房保障支出85.14万元,占总支出的5.59%。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2022年相比增加261.87 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及政府采购平台服务费专项资金预算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1521.74万元,较上年增加261.8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及政府采购平台运行维护服务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69.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83%;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支出3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42%,上级补助列支县本级项目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按照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9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66%;卫生健康支出占55.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66%; 住房保障支出8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69.24万元,较上年增加229.8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065.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1.14%;公用经费10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85%。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及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9.61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7.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4.64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0.75%;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35.16万元,占人员经费的3.29%,。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含公务交通补贴)95.51万元,占公用经费的92.27%;资本性支出 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7.7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比无变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发生如下变化:2022年已对外公开的“三公”经费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的县级资金,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口径调整为财政拨款全口径资金(含县级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0万元。为便于比较,已在相应附表补充公开同口径202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据,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2023年部门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增减变动。
2023年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2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3万元,与2022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十)上年结转结余预算支出情况
部门上年结转结余总额2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15%;项目支出26.5万元,占结转结余的99.85%。按功能分类科目类级区分:行政运行0.04万元,占结转结余的0.15%;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7万元,占结转结余的64.05%;商贸事务9.5万元,占结转结余的35.79%。
(十一)基本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额为1169.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87.76万元、津贴补贴242.82万元、奖金87.66万元、绩效工资55.1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63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5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2万元、 住房公积金85.13万元、办公费15.26万元、印刷费2万元 、咨询费1万元、水费2.2万元、电费11.7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11万元、费维修(护)费3 万元、租赁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劳务费2.11 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1万元、福利费 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退休费85.84万元、 生活补助28.8万元、 奖励金0.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2.63万元。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为352.5万元,其中:预算编制业务费4.75万元、预算一体化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化建设经费58万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及财政绩效重点评价中介评审费用20万元、一事一议23.75万元、涉农补贴项目工作经费3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万元)、税收征管体制划转补助12.5万元、财政征收经费171万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及商品审核服务运维费2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9.5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03.51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5.5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92.27%;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7.72%;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7.44万元,主要原因:本年从外单位调入3人和新招录5人共比上年增加8人导致定额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初,部门国有资产原值635.21万元,累计折旧(摊销)580.32万元,净值141.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58万元,固定资产621.72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2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较上年减少788.35万元减少部分主要是上年结转的专项资金在年中支付了75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计划,因此无政府采购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动。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52.5万元,均为项目支出预算。(详见附件)
(六)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为352.5万元(含上年结转26.5万元),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产生的专项经费支出。其中:占比较大的主要是财政征收经费项目171万元,占项目预算总支出的48.51%。
(七)部分专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