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太白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8-24 14:14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及安全生产。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镇乡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村组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独立核算机构共11个,行政机关绥阳县太白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包括绥阳县太白镇财政所、绥阳县太白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绥阳县太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绥阳县太白镇农业服务中心、绥阳县太白镇林业站、绥阳县太白镇水务管理工作站、绥阳县太白镇村镇建设中心、绥阳县太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绥阳县太白镇扶贫工作管理站、绥阳县太白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和人员构成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类型

1

绥阳县太白镇人民政府

行政单位

2

绥阳县太白镇财政所

事业单位

3

绥阳县太白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事业单位

4

绥阳县太白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5

绥阳县太白镇农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6

绥阳县太白镇林业站

事业单位

7

绥阳县太白镇水务管理工作站

事业单位

8

绥阳县太白镇村镇建设中心

事业单位

9

绥阳县太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事业单位

10

绥阳县太白镇扶贫工作管理站

事业单位

11

绥阳县太白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数

在编实有人数

离退休人员

合计

行政编制

事业编制

77

63

30

33

19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268.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72万元,占100%;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126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4.97万元,占72.12%,项目支出353.75万元,占27.88%。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决算总额为12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减少18.99万元,同比降低1.47%,其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减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68.72万元,占100 %;

(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

(3)事业收入0元,占0%;

(4)经营收入0元,占0%;

(5)附属单位缴款0元,占0%;

(6)其他收入0元,占0%。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决算总额为12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8.99万元,同比降低1.47%,其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其中:

  1. 基本支出914.97万元,占72.12%
  2. 项目支出353.75万元,占27.88%

(3)上缴上级支出 0元,占0%;

(4)经营支出0元,占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元,占0%。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8.99万元,同比降低1.47%,其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8.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8.99万元,同比降低1.47%,其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8.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18.99万元,同比降低1.47%,其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60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5%;

2、公共安全支出13.6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2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99%;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4%;

5、卫生健康支出40.87万,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

6、城乡社区支出31.5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

7、农林水支出314.13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

8、住房保障支出62.47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5万,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72.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543.05元,支出决算为66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为2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7.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人员经费相关的社会保险费及公共就业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46.56,支出决算为4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人员经费相关的医疗保障费用支出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27.01,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保证环境卫生,环境卫生劳务费用支出增加。

(7)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317.04,支出决算为31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62.64,支出决算为6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终公积金计提基数上升,补缴全年差额,导致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26.99,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安监站退休一名职工,人员经费减少导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4.9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81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99.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3万元,完成预算的83.58%,决算数与预算数相比减少4.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决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00%。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18万元,占65.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55万元,占34.7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

无。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年初预算为18.45万元,支出决算为14.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为本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相比,决算数相等。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购置公务车0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车日常运行、保险及维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1. 公务接待费

年初预算为7.55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将公务接待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相比,决算数相等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接待相关支出。绥阳县太白镇人民政府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321批次,2528人次,支出7.55万元,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1万元。本年收入决算总额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为 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

九、2021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预算资金1268.7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1.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71万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商品服务相关支出增加。与2020年相比,决算数增加11.10万元,增加12.57%,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费用支出增加。

(二)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2021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均为应急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