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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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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内容依职权予以更正,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职权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绥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楼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窗口

联系方式:0851-26233805

序号 不动产坐落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原登记内容 拟更正内容 备注
1 绥阳县洋川镇诗乡门村 遵义天瑞置业有限公司 黔(2020)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350号、黔(2020)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351号、黔(2020)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352号、黔(2020)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353号 登记簿登记权利性质为出让,根据《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地下空间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803号文件规定,该地下车库权利性质应登记为划拨。 更正车库权利性质为划拨


     绥阳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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