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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公告(编号:2026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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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向我机构提交遗失声明。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原证书(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 注
1 黔(2022)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71314 刘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20323100209GB00047F00030053 绥阳县洋川镇红旗西路延伸段与冉璞路交汇处忠泰·诗乡里91-11-1 遗失


公告单位:绥阳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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