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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公告(编号:2026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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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利人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证明)遗失,向我机构提交遗失声明。我机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原证书(证明)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1 黔(2020)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4604 张自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520323100019GB00024F00010008 绥阳县洋川镇新西路蔬菜公司商贸城31-7 遗失
2 黔(2022)绥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339 张自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20323201202GB00004W00000000 绥阳县小关乡小关村 遗失



公告单位:绥阳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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