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和《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绥阳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进行第1次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原有养殖场场地,新建养殖场,建设存栏2400头母猪,32800头育肥猪及存栏300头公猪养殖场,建设污水处理中心、猪粪处理设施、办公区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绥阳双胞胎猪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7587828918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贵州遵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3765923950
四、公众提出意见途径
公众可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公众调查意见表,或直接网上下载,意见表填写后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意见。
下载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40KJ5gwQeI6YYdxFoYszQ 提取码: naaq (团体意见表)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5TofBICVD8BN2RqAaaq-cQ 提取码: 4igi (个人意见表)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具体为:2026年3月2日—14日
绥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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