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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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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清理落实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16号)等政策规定,我县对2015-2019年度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未接续人员进行清理。

目前,该项工作已接近尾声,还有一人未按规定办理退役军人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并无法联系到本人或家属(人员信息:李*陈 身份证号码5221231988XXXX0038 退役年度2017年)。请李*陈于2025年12月2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银行转账凭证(如退役军人本人携带相关补助资金,请在办理转移接续业务前,提前缴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社保账户),到绥阳县社保局二楼企业养老保险股办理相关事宜,如退役军人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电话联系县社保局或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上述材料。

如该退役军人的亲属朋友看到此公告,请及时告知李*陈前往办理。

联系电话:0851-26226722


绥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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