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0日,绥阳县举行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仪式,将散葬在外省及县内其他地方的3名烈士集中迁葬至县烈士陵园,进行统一保护管理和纪念瞻仰。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蔡小刚,县人民武装部政委幸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忠明、县政协副主席李晓军,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烈士家属代表等120余人参加仪式。

烈士陵园内,松柏苍翠,草木葱茏,显得分外庄严肃穆。上午10点,烈士安葬仪式开始,伴随深沉低回的《思念曲》,礼兵将覆盖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烈士棺椁护送至仪式灵台,全场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激昂的旋律响彻整个陵园,全体人员向烈士棺椁行三鞠躬并默哀致敬,表达深切哀思和无限敬仰之情。随后,礼兵将烈士棺椁护送到墓位安葬,参加仪式人员向烈士敬献鲜花,深切缅怀革命先烈丰功伟绩,祭奠革命先烈不朽英魂。


据了解,此次安葬的烈士分别为1957年1月在绥阳县应征入伍,在激烈的革命斗争中不幸光荣牺牲,就地安葬于云南省大理市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郭学诗;1968年3月在绥阳县应征入伍,为抢救战友不幸光荣牺牲,就地安葬于云南省保山县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许云福;以及为抢救落水儿童不幸溺水不幸光荣牺牲,就地安葬于郑场镇狮山村民兵连连长李永国。

“今天我的家人们虽然都沉浸在悲伤当中,但是我的伯父葬在外地已有四十多年了,能够魂归故里,这又使我们感到激动,很感谢我们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许云福烈士的家属许健说,“虽然他牺牲了,但是为我们国家的安宁、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在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要把这种精神传承和发扬下去。”

烈士纪念设施是宝贵的红色资源,将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有利于保护、挖掘红色资源,对于缅怀先烈、教育后人意义深远。按照全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要求,绥阳县积极推动散葬烈士墓迁葬工作,遵循“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民检察院组成工作专班,对全县所有散葬烈士墓进行摸底排查,积极推进散葬烈士墓迁移入烈士陵园集中管护。目前,县烈士陵园共集中安葬有19位不同时期的烈士。

“我们不能让历史断茬,不能让烈士无名。集中迁葬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缅怀革命先烈,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弘扬烈士精神。”绥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新宇表示,该局将不断健全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理保护机制,定期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烈士纪念设施管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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