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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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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志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杰、骆书涛、祝怀超、罗远忠、郑德权、袁朝辉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培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雷君,县政府党组成员熊俊,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3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贵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精神和遵义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和测评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田水利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会议测评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颁发了任命证书,新当选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公告一: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5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丁昌永为绥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杜远东的绥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公告二: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名单

(2025年9月26日绥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以下21名同志为绥阳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期满后职务自然免除。

龙惠祺  叶文文 向光勇  刘飞 李光杰  李静  杨陈美  杨顺  吴天雪  何再明  何波  余忠潘  张令  张泽锐  陈欢  陈雪东  胡勇  夏水平  梁红丽  梁银会  童彤


绥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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