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阳县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优化编制管理、岗位管理、校长管理、聘任机制、评价机制五大重点,持续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优化编制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原则,落实“县核、局管、校聘”及“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按需设岗”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教师编制管理创新。将教师编制调配权放权于县教育主管部门,由县教育体育局在不突破编制人员总量的前提下,根据学生人数、班级及学科等情况,对学校编制及岗位实行动态调整,简化教师调配手续,确保“增减平衡”。
二是优化岗位管理。建立“全员竞聘,择优上岗”和岗位“能上能下”用人机制,结合生源变化情况动态设定学校教师岗位数,根据教职工个人岗位竞聘意向,通过学校量化考评和现场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任,实现教师跨校跨区域上岗。目前,全县共有276名教师跨校跨区域上岗;高、中级职称岗位从改革前政策性超聘369人缩减到改革后237人,减少超聘132人。
三是优化校长管理。建立校(园)长选聘制,通过公开选拔、竞聘上岗等方式,推进校(园)长选拔方式向多样性、民主性转变。完善校(园)长储备培养机制,建立校级领导人才库,实现梯度储备。出台校(园)长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对校(园)长的考核评价,赋予学校办学自主权,让有思想、有思路、有能力、有潜力的校(园)长及教师深度参与学校管理,实现校(园)长“有进有出”“有为有位”改革目标。目前,共储备校级领导人才32名,解除校长职务5人。
四是优化聘任机制。按照“量化考核、竞聘上岗、人岗相适、合同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学校选择教师、教师选择学校“双向选择”和教师对校长负责、校长对教师负责“双方负责”机制,通过实施“直聘、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组织调剂”四个步骤,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推动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改革目标。目前,全县3120名在编在岗教师重新签订岗位聘用合同,68名中学教师竞聘到小学任教。
五是优化评价机制。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分配原则,建立分级、分类考核机制,将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学校目标考核奖励经费“捆绑”使用。每年预算100万元奖励优秀校长和校班子,激发校(园)长干事创业活力。同时,将教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职称评聘与师德师风、教学业绩及教学成果相结合,推动教师整体素养提升。目前,成功创建省、市级示范幼儿园10所,创建省级劳动教育示范校4所;培养黔灵名师8名,省级骨干教师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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