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绥阳县围绕“童伴妈妈”项目,以制度协同化、阵地规范化、服务精细化积极保障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为乡村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2023年11月,绥阳县获童伴妈妈项目“标杆示范县”称号。
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成立“童伴妈妈”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打造童伴之家项目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依托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机制,整合县检察院、县教体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团县委等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力量,采取进村入户方式,结合儿童家庭、生活、学习、性格等情况,建立健全档案信息库和信息监管平台。
二是强化阵地建设。按照“标准化配置+个性化设计”原则,统筹协调全县学校、社区等优势资源,从保证安全、舒适角度出发,建立室内空间不小于20平方米、室外空间不小于80平方米的童伴之家,统一悬挂标识牌、安全管理制度,统一配备供儿童使用的儿童桌椅、地垫、体育用品、儿童玩具、儿童图书等活动用品,每周开放16小时以上,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关爱主题活动,为农村儿童营造一个快乐成长的环境。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程序原则,把有爱心、有责任心、有知识、有时间等要素作为选择“童伴妈妈”的首要标准,将村(居)儿童主任列为第一人选,将大学生村官纳入选人范围,负责村(居)“童伴之家”运行管理。同时由县检察院、县妇联、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童伴妈妈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法规、儿童福利政策、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服务技能,使其掌握时下儿童领域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