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 ,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所属镇乡公安派出所传达市公安局和县政府指示并监督落实。
(三)组织领导本县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和指挥处置辖区内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
(四)承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负责指挥执行处置暴力恐怖事件、大规模聚众滋事等紧急任务。
(五)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六)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县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七)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并承办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完成市公安局交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主要领导视察工作的安全保卫任务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和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工作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的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所属镇乡公安派出所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四)按规定的权限对公安消防、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五)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的方案和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本机关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六)研究制定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工作,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八)指导县林业部门开展林业公安工作。
(十九)承办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办公室)
职能:负责“110”报警台工作;协调处理紧急治安事件、灾害事故和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公安工作,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公安信息;审核、起草有关文件,落实全县公安机关目标管理工作。
负 责 人:谌洪君
办公电话:0851-26224601
2.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大队)
职能:掌握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负 责 人:张军
3. 治安管理大队(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职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办理或直接办理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依法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和户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查处食品药品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业的管理与指导。
负 责 人:杨熠
4. 刑事侦查大队
职能:负责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县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负 责 人:敖潇
办公电话:0851-26221289
5. 经济犯罪侦察大队
职能:负责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负责侦办上级机关交办和本县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负 责 人:陈学渊
6. 公共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职能:指导并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情报信息收集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指导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拟定全县信息网络安全和技术规范;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和电子证据取证鉴定工作;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证工作。
负 责 人:刘丁维
7. 特巡警大队
职能: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事件、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为危难群众提供紧急救助服务;其他应该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
负 责 人:刘黔渝
8. 禁毒大队
职能:在县公安局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组织禁毒专项治理工作。
负 责 人:雷乾波
9. 出入境管理大队
职能: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申请;对来华外国人入境、停(居)留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违法行为。
负 责 人:田小静
办公电话:0851-26232152
10. 政工室
职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队伍管理、干部人事、内外宣传、公安文化和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负 责 人:谌业明
11. 督察大队
职能:对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协调签署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和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负 责 人:冉友志
办公电话:0851-26224612
12. 法制大队
职能: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组织、指导和办理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和刑事复核;负责县办部分案件的法律审核把关开展内部执法监督。
负 责 人:张仕国
13. 警务保障室
职能:拟定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装备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车辆管理等工作。
负 责 人:陈蔚
14. 绥阳县看守所
职能: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负责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寄押的违法人员;负责看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人员,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 责 人:卜宗泽
办公电话:0851-26362617
15. 绥阳县拘留所
职能:依法对治安拘留、收教人员实行教育,并对其生活、卫生负责管理,保障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负 责 人:张正航
办公电话:0851-26362514
(二)派出机构
1.绥阳县公安局洋川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任永英
办公电话:0851-26229828
2. 绥阳县公安局郑场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蔡晓均
办公电话:0851-26312013
3. 绥阳县公安局旺草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温庆春
办公电话:0851-26353132
4. 绥阳县公安局蒲场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卢文杰
办公电话:0851-26323042
5. 绥阳县公安局风华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詹兴福
办公电话:0851-26170277
6. 绥阳县公安局茅垭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熊伟
办公电话:0851-26320144
7. 绥阳县公安局枧坝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张前钱
办公电话:0851-26178110
8. 绥阳县公安局宽阔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陈波
办公电话:0851-26179002
9. 绥阳县公安局黄杨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彭涛
办公电话:0851-26380110
10. 绥阳县公安局青杠塘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余俊环
办公电话:0851-26378049
11. 绥阳县公安局太白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杨坤祥
办公电话:0851-26120267
12. 绥阳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马小杰
办公电话:0851-26368005
13. 绥阳县公安局小关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韩丹
办公电话:0851-26300134
14. 绥阳县公安局坪乐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周松
办公电话:0851-26326003
15. 绥阳县公安局大路槽派出所
职能:负责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和治安案件的查处和协助刑侦大队侦破重特大案件工作;负责治保会、治安联防队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工作;负责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危险物品相关安全管理工作等;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 责 人:陈杨
办公电话:0851-26330025
16. 绥阳县交通警察大队
职能: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有关职责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职责;参与研究城县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按权限先期处置涉路治安、刑事案件;负责全县机动车查验、牌证发放、驾驶人考试考核等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各项重大活动、交通警卫任务;组织、指导开展与交通管理有关的案件侦查、办理工作;组织开展公路巡逻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法制建设、执法监督和执法质量考评等工作;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公安交通管理任务。
负 责 人:谢声杨
办公电话:0851-26220928
三、办公地址:绥阳县洋川街道办事处冉璞路
四、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51-26224601
六、负责人:包礼勇